老王是在前天下午到早报热线的,手里捧着一大叠资料。他说,他原来在杭州工具总厂从事高频焊接的工作,连续的高频辐射让他患上了“神衰综合症”、心血管病、耳聋、脱发等疾病。他去杭州市职业病门诊部和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做鉴定,但是他们却说,他的这些疾病没有录入《职业病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不能算职业病。
职业引发疾病?
十几年痛不欲生
老王从1982年开始,在杭州工具总厂当高频焊接工。焊接过程中的高频辐射对身体有伤害。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说法,高频辐射会引起一系列的神经体液调节功能紊乱、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的功能失调、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心血管系统机能紊乱等疾病。
老王说,之前他蛮健康的,可工作一段时间后,就觉得身体不对劲了。开始是肾脏功能减退,接着就是头昏,睡眠障碍,记性也不好了。再到后来,听力开始出现问题,胸口整天发闷。今年才43岁的他,头发也掉得稀稀拉拉的,看上去像个小老头。
他也不停地在工具厂的医院里看这些疾病,但是一直没有办法治好。后来因为身体确实吃不消,1988年,他从杭州工具厂调出,到杭州金银饰品厂工作。
工作虽然换掉了,但是疾病一直没有离开他,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各种疾病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他身上。2002年,老王所在的杭州金银饰品厂破产了。
做了两次鉴定
病很多却不在职业病目录
失业后的老王生活艰难,而身上的疾病一直是他挥之不去的梦魇。持续高额的医药费让他感觉前途无望。2003年11月,他到杭州市职业病门诊部做了诊断。
职业病门诊部诊断后,认为他身上的疾病确实很多。但那时候他原来的工作场所已经拆除,工作环境测试资料也已经遗失了,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无法得到。依据当时的诊断标准,认为他的疾病都不是职业病。诊断结论里的“右耳感音神经性聋”又被“排除职业因素所致”。
2004年2月,老王转到杭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鉴定。鉴定委员会经过诊断后分析,老王的右耳感音神经性聋,根据我国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符合“观察对象IV级”一条;而他提出的“神衰综合症”等疾病,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没有列入2002年颁布的《职业病目录》里。鉴定意见是:“左耳听力正常、右耳观察对象IV级”,书面上也没有注明这个疾病到底属不属于职业病。
工具厂:
没有义务承担赔偿
杭州工具总厂一位姓王的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老王也为这个问题找过他们好多回了。工具厂没有义务承担老王提出的赔偿要求。但如果法院裁定是工具厂的责任,他们也不会回避的。老王确实很困难,又考虑到老王在工具厂工作那么多年,也为工具厂作了一定的贡献,所以厂里决定给他2500元的困难补助,但是老王没有答应。
没有进目录
就不算职业病?
老王对鉴定结果感到很不可思议:没有写进《目录》就不能认定为职业病?他找来了《职业病防治法》,他觉得里面第二条规定写得很清楚: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他觉得,按这个规定,他的病应该列入职业病范围,因为法律没有规定不在《目录》里的疾病就不是职业病。
浙江新世纪法律服务所王祖良律师认为,按照司法解释,只有在劳动部门指定的,由职业环境因素,而且污染强度超过一定标准造成的疾病,经权威医疗鉴定单位认定后,才能作为职业病处理。也就是说,《职业病目录》里没有列入的疾病,原则上不能认定为职业病。
而杭州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原杭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当初接待老王的一位医生告诉记者,国家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病目录》,是他们进行职业病诊断的依据,没有列入《目录》的病,是不认可为职业病的。她虽然也很同情老王的境遇,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而他被列为“观察对象IV级”的右耳感音神经性聋,也没有达到职业病的程度。
听到这样的结果,老王还是很郁闷:“这是职业害的疾病,为什么就不能算是职业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