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首长”出庭 矫正“法”“官”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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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6月1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政府当被告,法庭的被告席上常常不见人影。这种“民告官”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缺席审判”让法官尴尬。可喜的是,这种“法”与“官”错位的现象在长兴县正在被改变。
近日,长兴县公安局负责常务的副书记、副局长杨金年出现在长兴法院的被告席上,为一行政处罚决定与该县老百姓韩德荣对簿公堂。尽管法院最后维持了公安局的处理决定,但让前来旁听的土管、环保、计生、建设、交通等10多个单位的行政首长深有感触。
近年来,长兴县十分重视政府部门的法制建设,不仅聘请律师为文件“把脉”,而且出台了“机关部门一旦成为被告,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参与全部诉讼活动”的规定。据了解,长兴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在浙江省是第一个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为这项制度的推广提供了制度保证。
长兴县法院有关领导介绍说,过去政府消极应诉的主要原因是一些领导干部爱面子。长兴县长刘国富认为,行政机关的“一把手出庭了”,不仅让老百姓感到心里舒畅,在形式上、程序上让老百姓感觉平等,而且有助诚信政府、法制政府的建设,对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有着深远的意义。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报道组 许金芳 李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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