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仅19岁的福建女孩,被表姐夫以找工作为由骗到上虞后,又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一户村民。而在女孩父母报案的6个小时后,上虞公安于6月14日晚将其成功解救。
深夜营救被拐女孩
6月14日下午4时30分,上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指令,称有一名福建女孩陈某被拐卖到上虞市,受拐少女曾向其父母求助过。
刑侦大队通过陈某求救时所留下电话号码,得知其位于该市丁宅乡某村葛某家中。经过研究,行动小组决定于当晚8时开始营救。
当晚8时40分,趁着夜色,行动小组赶到丁宅乡政府。他们先找来了该村的两位村干部,向他们简单地了解了葛某的一些情况,并要求村里配合营救工作。
四千血汗钱买来媳妇
10时15分左右,在村干部的带领下,行动小组来到葛某家门口。为防止敲门声惊动左邻右舍,村干部先打电话称找葛某,称有事要他下楼开门。
葛某一开门,行动小组便迅速进入他家,亮明身份。刑侦大队王中队长问葛某家有几人,葛某称家里只有父母和他。在警方的追问下,葛某又交待说有个女孩陈某,是前一天他通过朋友介绍花4000元钱买来的。
随后,一个头发蓬乱的女孩被领到了行动小组的面前。开始女孩见到这么多陌生面孔时还很紧张,当行动小组成员说明身份时,女孩的泪水流了下来:“我终于等到你们了。”
当行动小组向葛某讲明要将被拐女孩带离时,他们一家三口怎么愿意将用辛苦钱买来的儿媳妇放走,还声称当时陈某是自愿嫁到他家的。最后,警方答应如果情况查实,会帮助追讨葛家的损失时,他们才同意让陈某离开。
共被姐夫卖了三次
经审讯得知,陈某是今年5月19日被其表姐夫赵某以找工作为由骗出来的。赵某曾先后两次与人交易,均未能成交。
两人于6月13日来到了上虞,赵某声称如果再不成功,将把陈某带到贵州。为避免被拐卖到贵州,6月14日,当上虞市丁宅乡青年葛某站在陈某的面前时,女孩只得违心答应嫁给他。双方最后以4000元的价钱成交。
6月15日晚上8时,陈某的父母在当地警方的陪同下,从福建仙游赶到上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陈某见到父母时,不禁失声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