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城住房转按揭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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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6月2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卖掉旧房买新房,实现住房梯级消费”,很多人可能都有这样的想法。听起来,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在旧房子的贷款还清之前,换房必须经过银行“转按揭”这道门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在杭的各家银行几乎都有住房转按揭这项业务,但是真正在做的很少,而能成功办理的就更少了。 建行西湖支行信贷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行自从去年开办这个业务以来,至今办理的总数不超过10笔。而在按揭贷款业务上一直走在创新前沿的民生银行则表示:“业务是有的,但是我们基本不办理。” 同一套房子放两笔贷款 住房转按揭贷款是二手房按揭贷款的一种方式,指银行依据二手房买卖双方达成的购销合同,向购买已办理按揭贷款、但本息尚未还清的二手房个人客户发放贷款,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以所购二手房作抵押的一种借贷行为。 “卖者要转让房子,必须偿清所有的贷款,才能取消抵押,到产权交易部门完成产权的转让。因此,一般银行是这样操作的,首先给卖者出具一份贷款已全部还清的证明,使这套房子取消抵押;而后,再给买者办理按揭手续。这样做相当于给同一套房子发放了两笔贷款。对于银行而言,这是一个很大的风险,因为在这套房子办理转按揭的过程中,由于存在一个时间差,容易被居心不良的卖者钻空子。”某银行信贷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所以,银行在这个业务上操作十分谨慎,往往要求买方卖方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办理按揭业务。而对于更多银行而言,为了控制风险,干脆就不做这项业务了。 也有一些银行为了发展贷款业务,不得不冒风险对转按揭进行了创新和变通。比如,杭州市商业银行的二手房交易付款履约保函业务。这项业务是这样操作的:银行依据二手房买卖双方达成的购销合同,由申请人(购房方)在银行存入全额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向银行提出担保申请,为其按时支付购房款项提供担保,并以书面方式向受益人(售房方)作出保证;在受益人充分履行了房屋交易合同义务、房屋权属证明转移到申请人名下后,由银行负责直接将售房款项划付受益人。 中介公司冒险介入 银行不愿意同时放两笔款子冒风险,很多中介公司为了赚取几千元一笔的手续费就冲到了前台。据了解,现在银行做的为数不多的转按揭业务就是由中介公司介入的。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按揭中心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她曾经接触过这样两起案例,两家中介公司都因为同样的情况被“骗了钱”。 某中介公司交付了70万元为售房者还清贷款,在还清以后售房者因为个人法律问题遭遇了诉讼保全,他的个人财产全部被冻结了,而房产在法律上是优先冻结的。这样,售房者获得了全部的售房款,又“没有办法”将房子抵押。中介公司和买方就无端亏损了一大笔款项。 “这样的业务,很容易遇到深谙法律者的诈骗。很多中介公司愿意去做,是因为他们对风险还不是很了解。”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按揭中心的这位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昨天,记者采访了几家中介公司。他们纷纷表示,目前确实在做该项业务。杭州南方房产咨询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表示,只要客户将尾款结清,并由中介公司寻找下家,他们可以办理转按揭业务。“工、农、中、建等大银行都可以。”这位工作人员十分有信心。 业内人士表示,其实这个业务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尾款的结清问题,由于各方都惧怕由此带来的风险,转按揭成了“难啃的骨头”。另外,银行人士表示,目前由于控制炒房行为,产权交易中心对于这项业务也不是十分支持。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按揭中心的有关人士表示,这项业务开展得比较好的城市,都是因为有产权交易中心的配合,对这项业务专门出台相应政策(如在办理转按揭时,可以撤消抵押)。但是,在现在控制银行贷款风险的状态下,转按揭业务的开拓几乎是不可能的。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见习记者 梁文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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