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努力加强村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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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6月2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6月27日上午,仙居县白塔镇大路岸村21名党员聚集在村部会议室,举行党员议事会,商讨村集体350亩山林的开发事宜。会上党员们表达了各自的意见。最后,村党支部书记吴相平宣布:“经过投票,93%的党员同意开发杨梅基地,过几天,村‘两委’将把这个意见交付村民代表大会讨论。” 仙居县委组织部部长朱崇敏告诉我们,近年来,以村民自治为重点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较快,但也存在村党组织如何对村民自治实施领导的问题。为此,县委着力引导各村探索新机制。 首先,在村委会民主选举过程中体现党的领导。2002年3月至5月,该县在村委会班子换届选举中作出规定:村党支书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由村党组织负责组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导和帮助制订选举办法,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做好村委会成员的提名和选举工作,推举作风正、能力强、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进村委会。这一措施,使全县721个行政村基本上顺利地进行了村委会换届选举。 其次,对重大村务的民主决策过程实施领导。仙居县委规定:凡涉及村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其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从决策议题的提出、决策过程的组织以及决策通过后的实施,都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从2002年开始,全县推行了党员议事会制度,规定村“两委”确定的决策方案在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前,要提交党员议事会讨论,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党员中形成对决策项目的共识。 吴相平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村“两委”办集体公益事业难度不小,由于村民意见不一,建一条村道竟然要花几年时间。今年,村“两委”决定对自来水主管道进行改造,党支部立即召开了党员议事会,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共识。然后,由党员出面做好自己所在村民小组群众的工作,打好思想基础。在接着召开的村民大会上,村民对这一决策普遍表示支持。改造自来水主管道要通过10多户村民的承包田,他们均十分配合。八旬老农蒋树才的耕地被挖后,村里给他青苗补偿。老蒋说:“改造水管我也得利,是大好事,挖了我一点地是应该的,我不要什么补偿。”据统计,自2002年3月实行这项制度到今年6月中旬,全县1800多件村务大事在进行村民民主决策前都召开了党员议事会,从而使这些项目通过与实施均相当顺利。 在村务民主监督与民主管理方面,仙居县建立健全了村委会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和村重大事项村“两委”联章联签制度,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委会工作的监督。这些制度的实施,巩固了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也进一步增强了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升了村级管理的水平。在加强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的领导的过程中,仙居县委同时要求村党组织正确把握自身定位,依法支持村委会行使职权,遇事多与村委会商量,主动协调好村“两委”之间的关系,从而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洪卫 县报道组 王克勇 张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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