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700艘“娘舅船”力保“海上社会”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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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6月3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最近,一艘普陀渔船与一艘象山渔船在海上发生碰撞,双方舌战不下,继而打了起来。船上有人拿出斧头、铁棍,一场血腥暴力事件即将发生。这时,一艘“调解船”闻讯赶到,及时进行调解,不仅遏制了事态进一步恶化,最终还使两地渔民握手言和。 舟山市普陀区有近5000艘渔船,直接从事捕捞的渔民达3万多人,形成了一个忽聚忽散的“海上社会”。随着渔业资源的衰退,船多渔场小的矛盾更加突出。陆上能够迅速解决的民事纠纷和治安案件若发生在海上,情况会复杂很多。有时一点小摩擦就可能酿成船毁人亡的悲剧。据了解,普陀区每年因渔事纠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左右。 为此,从2003年开始,普陀区建立了海事渔事调解委员会,把调解工作延伸到海上,设立了700艘海上“调解船”,并把渔船按作业方式、马力吨位及所在渔村进行编组,每组基本安排一艘“调解船”,聘请700名政治素质好、能力强、懂法律、具有一定威信的渔老大担任调解员。“调解船”备有规范的海事渔事纠纷调解协议书、确认书,记录纠纷的性质、地点、船号、损害情况、责任分析等情况以及调处意见。一时未能达成协议的纠纷则进行财产评估,签订确认书,作为回港处理的依据。为有效解决跨区域渔事纠纷难题,“调解船”还与象山、椒江、奉化等兄弟县(市、区)建立了渔事纠纷调处工作协作机制。 “搞生产,法先行,捕捞前,证书齐,产卵带,不可捕,禁渔线,不超越……”为尽量减少渔事纠纷,“调解船”工作做在事发前,在调解员接受法制培训的同时,他们还把《渔业法制“三字歌”》、《渔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创安全文明渔场工作手册》等资料发放到渔民手里,做到“渔船作业到哪里,法制教育跟到哪里”,增强渔民法律意识。 由于“调解船”与渔民朝夕相处,有的还是乡里乡亲,情况熟悉,一旦有纠纷发生,即能靠前及时调处,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在“调解船”的努力下,一起起海上纠纷得以妥善化解。一年半来,该区受理立案的海事渔事纠纷事故比往年下降了23%,调处率为95%,挽回经济损失378万元。渔场形成了遵纪守法、文明生产、有难大家帮的良好“渔风”。渔民亲切地把这些调解员称为“老娘舅”,把“调解船”称为“娘舅船”。 “虽然从事调解要影响自己的生产,可眼见一时反目成仇的渔民兄弟在自己的努力下和好如初,损失点也值得。”渔老大、调解员王沛国说出了广大调解员的心里话。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孟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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