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二版6月26日刊出的《浙江积极应对日本农药残留限量新标准》,反映了农产品出口企业从技术层面上对“贸易壁垒”的解决之道。不过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中的风险,并不仅仅只是“贸易壁垒”。出口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出口企业要在国际市场上规避风险、放手一搏,出口信用保险是很好的支撑,但目前我省企业应用这一手段的情况不容乐观。好风须借力,希望我省出口企业提高风险意识,有效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这一WTO允许的国际贸易促进手段,开拓国际市场。
近日,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支机构了解到:目前我省(不包括宁波)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近200家,其中30余家涉及农产品出口,参保企业在为数众多的我省农产品出口企业中所占比重微不足道,而前一段时间推出的农产品出口特别险至今在我省还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参保。
我省是农业出口大省。据杭州海关统计,今年1至5月我省共出口农副产品16.6亿美元,同比增长8.29%,其中农产品出口8.5亿美元,同比增长4.23%。近年来,美国、日本、欧盟等西方国家频频运用特保、反倾销及技术壁垒等贸易措施阻拦我国农产品出口,退货、销毁和索赔时有发生:今年,美国对中国等6个虾及虾产品出口国提出反倾销起诉;自今年5月1日起,欧盟开始对我国出口欧盟的橘子罐头实施关税配额限制……一起起贸易事件给我国农业出口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支机构有关负责人介绍,国际上出口信用保险所支持的出口额占出口总值的比例平均为10%;而去年我省(不包括宁波)出口信用保险所支持的出口额仅为一般贸易出口额的2.3%,其中,农产品的涉保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总值的比例更低。
作为对企业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特殊的政策性支持手段,出口信用保险多年来在扩大出口、开拓市场、海外资信调查、搭建融资平台、提供海外追账等方面为浙江的出口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据介绍,目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农产品出口提供两种险种: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险和农产品出口特别保险(试行)。
其中,综合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因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拖欠货款和拒绝接受货物等商业风险和如外汇管制、进口限制、颁布延期付款令、突然提高检验检疫标准、战争、内乱等政治风险所引起的损失,其费用和国际水平相当。今年年初推出的农产品出口特别保险主要承保进口国禁止农产品进口、变更检验检疫标准或增加检验检疫项目和要求追加许可证等贸易措施引起的损失,目前的费率暂定为千分之二。
据了解,出口信用保险是WTO补贴与反补贴原则所允许的支持本国出口的政策手段,是公认的国际贸易促进工具。我国各级政府财政还为参保企业提供一定的参保扶持,所以企业付出并不多。
专业人士指出,农产品出口一旦遇到国外的贸易壁垒措施,损失将十分惨重,我省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增强风险意识,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这一国家支持出口的政策手段,努力开拓国际市场,避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