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迟不办产权证 试图独吞离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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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7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了将离婚后的两处价值不菲的商铺占为已有,桐庐的余先生竟想出了故意不办房屋产权证的招数,将前妻童女士逼到了“绝路”。 童女士与余先生于1986年结婚。1999年,余先生与童女士共同出钱在桐庐买了两处商铺,并以余先生的名义购买。两处都在黄金地段,面积100多平方米。今年,夫妻俩因感情不和,闹起了离婚。但在财产分割时,余先生却提出,两处商铺还没有办理产权证书,所以不同意分割。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的房屋没有取得产权证,就不能分割房屋的所有权,只能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分割。 但童女士却认为,两座商铺的产权证早在两年前就可以办了,是丈夫故意拖着不办。离婚前,她曾多次要求丈夫办证,但余先生总是以种种借口搪塞。因此童女士要求法院能主持公道,督促余尽快办好产权证。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金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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