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沪三地七种汽车灯具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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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7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进行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显示,汽车灯具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1%。
此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等地32家企业生产的32种汽车灯具产品,结果合格的只有25种。
抽查的产品中,有18种是汽车前照灯,抽样合格率为72.2%;7种是汽车前雾灯,抽样合格率为100%;另7种是汽车后雾灯,抽样合格率为71.4%。
汽车灯具产品是关系到车辆行驶安全的重要零部件,我国目前的汽车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中,关于汽车灯具的检验项目约占1/4。
据透露,此次抽查的7种不合格产品全部是配光性能检验项目不符合。
配光性能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中非常重要的项目,配光性能不但有光形的要求,而且对每个测试点也有严格的要求,其作用在于能够照亮路面状况,且不能影响到对面来车司机视线,同时也起到提示其他行驶车辆的作用。这就要求企业在设计产品时一定要注意配光镜、反光镜的设计及两者和灯泡灯丝位置配合的合理性,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到配光性能;并且产品模具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也要进行修复,否则也会因为磨损影响到配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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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不合格的汽车灯具产品生产企业分别是: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江苏晨光汽摩配件有限公司、常州苏强飞达车辆配件厂、常州市南挂车辆部件有限公司、常州市金普达客车零部件厂、丹阳市解放汽车配件厂、浙江车灯有限公司。
来源: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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