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保障部门为外来务工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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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7月0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压在白贞兵等10位外来务工人员心头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短短半天里,他们就讨回了被拖欠的14000余元工资。过两天,他们将欢欢喜喜地踏上返乡的旅途。
昨日上午,听说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这里举行为期两天的大型劳动法宣传咨询活动,白贞兵和几位工友满怀希望地来到武林广场,遭遇欠薪的他们期待得到帮助。
在活动现场,白贞兵向工作人员讲述了他们的遭遇。今年2月份,他们来到拱墅区某建筑工地打工。两个多月后工程结束,工头承诺的工资却分文未付。对工地上的10位民工来说,这1万多元的血汗钱,意味着数十个日日夜夜的辛苦劳作。讨不到工资,他们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
接到举报,市劳动监察支队立即会同拱墅区劳动监察大队前往工地调查。经查,工地的“包工头”姓高,承包工地后,他将木工部分层层转包给一个姓周的工头。据周姓工头介绍,因为在几个承包项目中亏了本,他现在无力支付工人工资。经过市区两级劳动监察部门的耐心工作,姓高的项目负责人终于表示,将在当天下午4时30分之前还清这10位民工被拖欠的14407元工资。
据悉,至记者发稿时止,高姓项目负责人已如约付清了所拖欠的工资。下周开始,有关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委将联合开展对建筑行业劳动用工情况的劳动执法大检查。
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民工朋友,要想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民工就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在工程工价、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细节上,最好也要有明确的约定。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也能有据可依。
来源: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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