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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行政许可第一案:三轮车夫告政府收回牌照
www.zjol.com.cn  2004年07月0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花几万块钱买来的经营权,却因政府部门的一纸决定而作废。今天,乐清市23位三轮车主,状告乐清公安局和虹桥镇政府。案件在浙江省高院开庭。这是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开庭的第一桩行政诉讼案,被称为“行政许可第一案”。

  在今天的庭审中,原告方为乐清虹桥镇23位人力三轮车主,被告方是乐清市公安局和虹桥镇政府,双方代理人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原告认为,公安部门只有牌照的管理权,而没有拍卖权,有发放权,而不一定有收回权。前去旁听的三轮车主足足有三、四百人。最后法官宣布结果将另行宣判。

  1999年,乐清乐成镇、虹桥镇政府以拍卖的形式投放了一批人力三轮车,这批车的经营牌照最低拍到了2万元,高的超过了4万元。而拍到经营牌照的人大都是当地的农民,生活并不充裕,有的为了拍到牌照而四处借钱,费劲力气。

  但2003年8月,乐清市公安局和当地镇政府宣布收回1999年拍卖的为期4年的客运人力三轮车的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这让车主们一夜之间丢掉了赖以生存的饭碗。

  虽然车主们多方争取,但没能得到满意的结果。部分车主于2003年11月向温州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但由于当时没有有利于原告方的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在去年的一审中,原告三轮车主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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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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