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牌的士私自炒卖赶快"刹车"
www.zjol.com.cn
2004年07月0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来,乐清、瑞安、永嘉等地炒卖出租车出现白热化的现象,车价一路飙升。温州市运管部门通过本报经济新闻版提醒:请勿盲目炒卖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县牌出租车。
前不久,温州市准予县牌出租车载客进城、但严禁异地营运的措施出台后,县牌出租车价格不断被炒高。在乐清,出租车的营运证被炒到20多万元。在永嘉,一辆新的出租车从不到20万元炒到近30万元,并出现一辆车一周连续转手3个炒家的新闻。瑞安的出租车价格还被炒得更高。业内人士透露,炒卖县牌出租车的不乏来自各县(市、区)的专业“炒车团”,一些普通投资者也不断跟进。
温州市运管处有关人士指出,县牌出租车不同于温州市区的出租车,有《温州市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规定“护身”:通过拍卖等有偿取得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长期有效,属个人的,可以继承、转让;属法人的,可以转让。而绝大部分的县牌出租车系政府审批发展的,其经营权属国家所有。
新近颁布的《行政许可法》第53条规定,公共资源配置等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这就意味着,出租车的经营权的配置要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来分配。市运管处有关人士说,绝大部分县牌出租车经营权不是长期的、更不是终身的,一旦出现政策变化,跟风投资者的收益往往无法实现。
杭州已针对违规私下转让出租车经营权的行为,采取以下措施:收回其经营权,同时引导因此蒙受经济损失的买主以“卖主采取欺骗手段建立买卖关系”为由,提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渠道向卖主追回经济损失,并严厉打击参与违规交易的中介组织。
温州市运管处提醒,投资者一定要多了解有关法规、政策及有关出租车的经营权权属关系,不要购买违规交易的县牌出租车。
新闻链接:
国家建设部、交通部等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的意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转让出租车和倒卖经营权。交通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还规定:“伪造、倒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收缴其非法证件,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许可法》也明确规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将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温州网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