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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散工招进门要吃要住要讹钱
www.zjol.com.cn  2004年07月1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我们厂从杭海路劳动力市场招了3个工人过来,条件都是事先讲好的,结果他们一到厂里就变卦了。条件谈不拢那就走人呗,可这3个工人死赖着,讨完每人100元的误工费,又要50元的打的费,我们拿他们没一点办法。”

   据赵经理回忆,这3个工人是7月8日上午由招工负责人从杭海路劳动力市场招来的,三人分别来自安徽、河南和安吉。“当时三人都是扛着棉被打着行李包来的,看着挺忠厚,还在厂里吃了午饭。”赵经理说,“可一吃完,他们突然要求公司在支付工资的同时给他们‘包吃包住’,不然就不干。”

    厂里根本就没有宿舍,怎么可能“包吃包住”?况且事先公司已把待遇讲得明明白白。“把我们叫过来又让我们走?这不耍人吗?”“赔我们误工费,每个人起码100元。”“要是欺负人,我们就在这里打地铺不走了!”3个工人变了脸,闹开了,拒不承认在劳动力市场和招工人员谈妥过用工条件。

    因为大家都是口说无凭,这场闹剧在当地派出所的协调下以厂方向这3名工人支付每人70元钱收场。

    赵经理的朋友、下沙某纸箱厂的负责人陈先生也有类似的经历:“去年我们厂明明只招用了3个工人,结果他们来上班的时候带了七八个人来,如果我不录用他们,他们就耍赖、闹事,110也拿他们没办法,最后我还赔了他们每个人50块钱!”

   当记者问及两位老板当时他们招的工人是否都来自劳动力市场内,两位老板回答得比较含糊。陈先生承认,当时为了图方便,顺手招了劳动力市场外的散工。

   “招工必须有合理合法的程序。”杭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尹女士分析,“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双方只要有一个合法合理的约定,就可以成立劳动关系。如果公司通过正规的劳动力市场和应聘者签订了合同,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实习生郁圣音见习记者杨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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