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固定电话打本地手机的费用,按“0.4元/前3分钟+0.2元/分钟”计;而倘若打给本地另一部固话,用户只需交纳“0.2元/前3分钟+0.1元/分钟”的费用。这种在我省以及全国各地都通行的电话费“差别定价法”,最近极有可能会被国家信息产业部叫停。
最近,信息产业部在北京对“差别定价”进行了专题讨论,有关规范“差别定价”的话题再次引发争论。信息产业部有可能在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之后,对“差别定价”问题进行新的规范,并就此叫停“网内网外价”。
“差别定价”涉嫌不正当竞争?
早在6月底,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就联合向六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加强内部电信资费的管理,包括对电信运营商所涉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加强监管,其中就包括“利用不合理的差别定价进行不正当竞争”。不过,对于如何才属于“不合理的差别定价”,无论是上述文件还是现行的电信法规,均未有明确的规定。
网内、网外通话采取区别定价,这几年来一直是运营商普遍采用的资费策略。我省的电信、移动和联通以及铁通、浙江通信等运营商,几乎都在资费上采用了不同程度的“差别定价”。例如固话打固话,前三分钟总共0.2元,而打本地手机则收取0.4元/前3分钟;此外,两家手机运营商也都有面向各自用户推出的网内免费接听的“准单向收费套餐”。
运营商:取消“差别定价”没有实际意义?
对取消差别定价,主管部门、消费者和运营商各有争议。有人认为,差别定价是运营商价格竞争的手段之一,也有人认为是对消费者的“价格歧视”。采访中,省内运营商表示,之所以采取差别定价,最根本原因还是因为网内和网外的通话成本不一样。
业内人士提出,“差别定价”是世界通行的做法,因为网内、网外通话有着不同的成本。例如手机拨打固定电话,移动和联通需按每分钟几分钱的标准向固网运营商支付结算费,移动和联通之间互通电话也需要结算,但用手机拨打网内手机则无需支付这笔结算费。所以网内网外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本身是无可非议的。而网间结算费目前是否合理,才值得讨论。
目前,我省的移动和联通都已推出各种档次的本地单向收费套餐,即用户只要不漫游出所属地市,即可在本地单向接听所有的电话;据悉,原本在包月基础上加一块钱即可免费接听网内所有来电的“准单向收费”套餐,都已慢慢升级到这类更便宜、更优惠的“畅听套餐”,此外像小灵通也一直在搞类似“12元打70元”的优惠套餐。在资费日渐低廉的浙江通信市场,不少业内人士对刻意取消“差别定价”的实际意义表示质疑:目前各类电话费都已相当优惠,运营商之间是否差别定价,对消费者的实际话费消费没有太大的影响;即便勉强取消,也不一定会挑起新一轮的降价潮。因此,大家都希望监管部门不要对“差别定价”搞“一刀切”。
消费者:享受服务和价格,应网网平等
对于“差别定价”,消费者、各类电信用户有着不同的看法:有认为可接受话费“差别定价”的,因为运营商优惠自家网内用户也无可非议;有认为“差别定价”确有“价格歧视”的,他们觉得“成本”不应该是运营商“差别定价”的惟一理由,有时话费差价往往大于网内、网外通话的真实差价,且消费者在不同运营商之间的通话,享受的服务和价格都应该是平等的,部分套餐“差别定价”给用户带来了选择壁垒。
法律方面:未有法律对此清晰界定
目前,国内的法律对可否实行网内网外差价,并未有明确的规定。法学界人士指出,差别定价是电信运营商的一种竞争手段,因为不同运营商的网络投入和提供的服务本身是有差别的,因此实行差别定价是合理的。我国电信行业从一开始就实行“不对称管制”政策,因此不同网络的消费者之间享受的电信资费,从一开始就不一样,例如在资费上联通用户可以比移动用户便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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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以来,国家信息产业部等部委针对目前混乱的电信市场连续出台文件,并明文规定:未经审批或备案的电信资费方案,各级电信企业不得进行宣传、实施。这次重点监管的资费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固定本地电话基本月租费和通话费;移动电话基本月租费、通话费和漫游费;国内长途和国际及港澳台电话通话费。
根据规定,7月1日起,各级电信企业在制定电信资费时,凡涉及上述三种情况的短期促销、资费套餐、大客户优惠、用户积分、手机租赁等资费方案,在报批备案的同时,必须同时提供所属集团公司的书面意见;未经集团书面批准,电信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将不予受理。
此外,有关“差别定价”之类涉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也将成为信产部最近一段时间所要监管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