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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住户状告奉化规划局
www.zjol.com.cn  2004年07月1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奉化“锦山明珠”住宅小区21户居民因住房和车库问题将奉化规划局告上法庭,索赔225万余元。13日,奉化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未作判决。

  21户居民称,他们分别在经规划局批准的宁波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购买了房子和据称层高2.4米的车库,后才得知规划局未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规定,没有详细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图底,未进行会审,审批、修改、验收等行为均违法,同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的审核、修改、验收中没有执行国家的强制规定。目前“锦山明珠”小区存在汽车库的层高只有2.18米,净高只有1.8米,建筑面积和容积率随意伸缩、绿地率、容积率、间距不符要求、自行车库净高少于2.0米等各种问题。他们要求法院判令规划局规划审批和验收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奉化规划局去年11月28日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赔偿他们225万余元。

  奉化规划局答辩称,“锦山明珠”住宅小区规划审批和验收的程序合法,小区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变更有凭有据,符合规定,关于架空层,他们未按汽车库进行审批和验收,其用途始终没有变更,经竣工测绘,小区规划中的绿地也已按要求进行了绿化,通过了园林部门的验收。他们对“锦山明珠”一期工程作出的规划验收,仅仅证明该工程是按规划审批的要求实施的,对单一的“建筑产品”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产品不是规划验收的内容。因此要求法院驳回21名原告的起诉。


来源: 中国宁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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