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孩子和母亲高高兴兴地来杭州旅游,可母亲却意外受了伤,孩子只能每天被关在宾馆里。昨天上午,乐清来的陈女士向早报诉说了她近日在杭州遇到的麻烦事。
旅游意外 7月11日晚上7点30左右,刚在望湖宾馆吃完饭的陈女士带着自己的孩子和母亲等一行5人上了环湖观光游览公司的环湖旅游电瓶车。买票时,导游告诉陈女士等8位乘客,因为西泠桥正在改建中,车子开不过去,原来40元一位的观光票分两次购买,从望湖宾馆门口到西泠桥先买10元一位的区间票,剩余的票价在换车后支付。
观光车到了西泠桥附近,他们下了车,随后在导游的带领下准备去北山路换车。过工地的时候陈女士67岁的母亲被一根戳出的栏杆绊倒在地,嘴唇顿时鲜血直流。陈女士连忙打的将她送到浙医一院。医院检查后发现,陈女士母亲下颚的两颗牙齿脱落,上颚三颗牙齿被折断,身上有几处摔伤。
赔偿纠纷 昨天上午,记者在陈女士入住的孔雀大酒店看见了受伤的老人,掉了两颗牙齿的老太太躺在床上,脸肿着,胸口上有一个茶杯口大小的乌青。
陈女士说,这几天她母亲已在医院花费了近2000块钱医药费,接下来还要把几颗掉了的牙齿再补上,还需一大笔费用。好端端地来旅游,却生出一场祸事,他们觉得游览公司应该对此事负责。
陈女士说,他们买了电瓶游览车的票,已经和旅游公司形成契约关系,旅游公司应该对她母亲的受伤负责并承担药费。
出事的第二天,观光游览公司的副总方天祥带了水果去看望了老太太,表示他们一定会负起该承担的责任,并让陈女士第二天去他们公司处理赔偿问题。
陈女士说,就在7月13日她和嫂嫂一起去环湖观光游览公司谈判的时候,对方的态度完全变了,说他们买的是区间票,在他们下车以后,双方之间的服务关系就已经解除了,他们公司其实没有多少责任,按理也不必承担老太太的医药费。
协商未果 昨天下午3点半,双方在南山路的杭州环湖观光游览公司再作协商。
陈女士计算了几天来发生的费用,包括已支付的医疗费、换牙齿要用的钱和他们为此事耽搁而增加的旅馆费用,一共13000元。她说希望能一次性解决这场纠纷。
观光游览公司提出,他们愿意承担一半的责任,最多只能出7000元。
谈判到了傍晚6点半,最后不欢而散,约定今天上午9点再作协商。
责任谁负 杭州市消费者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太太是在陈女士他们下了电瓶车以后出的事情,双方的契约关系已取消,游览公司并不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最多也就出于人道作一些补偿。
他说对于此类事件,监护人理应担负起更多的安全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