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杭州“十佳的士之星”的评选,在出租汽车行业掀起了一个学先进、赶先进的高潮。同时,也使广大市民更多地了解了这一行业,关心这一行业。“十佳的士之星”的感人事迹,为行业树立了榜样,在社会上留下了良好的影响。
为进一步推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建设,倡导文明优质服务,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在第二届“的士节”徐徐拉开帷幕之际,作为“的士节”的内容之一,“的士之星”评选活动也掀开了头盖。
第二届“十佳的士之星”评选的基本条件是:
(一)连续上岗服务2年以上、服务年限3年以上的三星级及以上驾驶员。三星级以下驾驶员需要事迹非常突出。
(二)2002年1月至今无违章记录,无被乘客投诉情况。
(三)服务资格证IC卡无扣分记录。
(四)2002年1月—2004年5月安全、文明行车,无事故发生。
(五)从无不良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情况发生。
(六)规范周到服务,用语文明亲切,不讲服务忌语。
(七)讲究仪容仪表,着装规范、举止端庄,保持车容整洁、车内卫生。
(八)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九)积极参加企业或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主动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帮助。
(十)在“讲文明、改陋习,我为杭城添光彩”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能够积极影响与带动其他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讲文明、改陋习。
活动办公室将根据企业和各区管理处推荐的候选人员名单进行初审,选出20名驾驶员,作为正式候选人,并将这20位候选人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投票,公开评选。根据投票评选的结果,选出第二届“十佳的士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