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刑哥哥冒弟弟名 没想到弟弟也进管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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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7月1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省未成年管教所内出现了两个名字、材料一模一样的“潘洪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前天永康法院的判决揭开了这个谜底:贵州青年潘洪淼为减轻刑罚,冒充弟弟的身份,他也因此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去年6月,永康警方抓住了一名小偷,身份证显示他叫潘洪涌,来自贵州,1986年7月8日出生。警方查实他两次与老乡窜至永康市区,从轿车内盗得1.1万元,分得1900元。因为他犯罪时未满18周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送入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内服刑。 没想到他被关进去不久,管教所内又送进一名“潘洪涌”,两人名字、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一模一样,只是外貌上有些差别,先进来的那个看上去要老一些。 管教所民警调查发现,原来先进来的“潘洪涌”其实是哥哥潘洪淼。1981年7月8日出生的潘洪淼,身份证丢了以后,看到弟弟跟他同月同日生,两人长得又很像,就“灵机一动”,一直带着弟弟的身份证。犯案时为了减轻刑罚,他彻底冒了弟弟的名,成功地使自己从成年人变成未成年人,并掩盖掉了以前的犯罪事实。 潘洪淼自以为聪明,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弟弟也会因在台州盗窃而落入法网。一对亲兄弟在监狱里碰了面。今年7月6日,永康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潘洪淼对冒充弟弟一事供认不讳。当公诉人员两次询问其以前有无被司法机关处理过时,潘都予以否认,但当审判人员将其两次被判刑的证据当庭宣读时,潘洪淼脸色大变,无言以对。 法院查明,潘洪淼在永康犯罪时不仅已经成年,而且之前曾两次因盗窃被判入狱,系累犯。而他冒充弟弟的身份将导致更重的处罚,法院遂撤销原审判决,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陈春萍 本报驻金华记者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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