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更能代表业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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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7月2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国信嘉和花园是温州目前档次、品位、规模都比较高的小区之一,但在筹建小区业主委员会时,却出现了一个小区内两个业主委员会相争的局面。日前,这场争议已有了说法。
半路杀出程咬金
今年3月中旬,嘉和花园几位业主自发向全体业主贴出告示:3月20日,请全体业主与会推选业主委员会筹备组。20日晚,152位业主开会,推选出14人为业主代表候选人。会后,另有3人自我推荐成为业主代表候选人。3月26日,业主大会筹备组贴出公告,把17位候选人名单公之于众,并请业主们在7天内反馈意见。 然而,3月30日,小区内出现了另一张同样是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公告,不同的是这张公告加盖着鹿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章。一个是由业主自发推选产生的,另一个是经物业管理部门登记的,两个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到底谁是谁非?
合二为一计划告吹
事情发生后,该区业主对后者这种没有经过小区业主代表选举产生的筹备组产生异议,要求区物管办收回公告。但该办有关负责人认为,根据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有关规定,小区物业代表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法律没有规定筹备组一定要经过业主选举。作为行政部门,如果程序符合规定,谁先申请就确定谁。但物管办的解释,不为嘉和花园多数业主所认同。 4月6日,区物管办召集两个筹备组召开协调会,想将两个筹备组合二为一,但遭到了业主选举产生方的坚决反对。他们认为未经业主推选方不能代表小区广大业主的利益。原因是他们虽为嘉和花园业主却与房开商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有的本身为房开公司人员;有的为房开公司人员的家属或亲戚;有的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而物业管理公司是房开商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当在监督物业公司,维护广大业主利益。业主田某认为,那些与房开商有着各种各样关系的人,显然是得到“实惠”者,把他们纳入业主委员会是不可能替广大业主说话的。 由于众多业主的反对,区物管办合二为一计划流产,并承认工作有失误,宣布收回那张加盖公章的筹备组名单公告。 目前,由业主推举的业主委员会已将有关材料上报区物管办审批。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本报通讯员 王珏 本报记者 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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