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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万元轿车抵作2.5万元
www.zjol.com.cn  2004年07月2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市区万达汽车租赁公司的业主、车主等人来到市江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了解公司被诈骗的一辆帕萨特轿车的下落。
   
  7月中旬,一名叫王文彩的浦江人从万达汽车租赁公司租走一辆全新的帕萨特轿车,租赁到期后不归还。催讨无果之下,租赁公司向江南公安经侦大队报了案。7月19日,经侦大队在浦江办案时,抓获了涉嫌诈骗的王文彩。王文彩供认,他在骗租了帕萨特轿车后,转手以2.5万元的低价,抵债给浦江人王某。由于王某下落不明,公安机关仍在追查这辆被骗轿车的去向。

  半个月租赁轿车被骗17辆
   
  市江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楼胜明手上有一份租赁公司被骗车辆登记表:从7月1日以来,江南辖区各租赁公司被骗轿车总数达17辆。其中,挂靠在金牛汽车租赁公司下的一家租赁部(实际上不属于“金牛”,且无营业执照),就有9辆轿车被骗,大多为2000型桑塔纳轿车。
   
  楼胜明说:“据调查摸底,来报案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有的出租轿车甚至已经被卖到典当行,只是由于租赁合同未到期,租赁公司还心存幻想,没来报案。”

  诈骗嫌犯易抓  被骗车辆难追
   
  对于已经报案的被骗车辆,公安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投入案件的侦破工作。7月1日,金牛租赁部来报案后,江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迅速查明,这9辆轿车均为浦江人张嘉源、张红训两人所租,7月6日已将两人抓获。其中,张红训还在其他汽车租赁公司诈骗轿车两辆。
   
  张嘉源、张红训嗜赌成性,贪图享乐。在诈骗得手后,即将车辆以低价典当,所得赃款均已挥霍一空,已无力赎回被当车辆。
   
  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劳教的王文彩,在诈骗得手两辆帕萨特轿车后,除一辆以2.5万元抵债外,另一辆以7万元典给东阳横店一家寄售行。从6月19日至被抓获时,他与一帮人天天在义乌开宾馆房间赌博。
   
  截至目前,江南警方已追缴了三辆被骗车辆。

  赃车难追缴 难在法理不明
   
  出现抓人容易追车难的情况,楼胜明认为,这与当前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适用的法规不够明晰有关。
   
  早在1965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和财政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指出:“在办案中已经查明被犯罪分子卖掉的赃物,应当酌情追缴。对买主确实知道是赃物而购买的,应将赃物无偿追出予以没收或退还失主;对买主确实不知是赃物而又找到了失主,应该由罪犯按卖价将原物赎回,退还原主,或者按价赔偿损失。如果罪犯确实无力赎回赔偿损失,可以根据买主与失主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妥善处理。”
   
  此外,《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第三人(在这里指的是寄售行或典当行)确实是善意取得,违法犯罪人员确实无力赎回或赔偿,原主与第三人又达不成协议的,结案后应将财物退还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原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依法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的途径去解决。
   
  楼胜明说,寄售行或典当行往往不会承认自己所购车辆为赃物,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往往很难执行这些法律法规,缺乏统一的标准。

  轿车租赁 防范不可疏忽
   
  楼胜明说,仅2002年,该大队就受理报案数十起汽车被骗案件,现仍有部分车辆尚未追回。轿车被骗案件的高发,与租赁公司管理存在漏洞有极大的关系。有的租赁公司不够规范,有的车主将车挂靠在公司名下赚取租车费,而公司方则与车主签订“霸王协议”,只管收费,出了问题概不负责。
   
  楼胜明建议各租赁公司、陪驾公司在出租车辆时,务必对租车人的身份进行检查,留下租车人的身份证、驾驶证等复印件甚至其近期照片;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务必将合同填写规范;合同内容尽量由租车人填写,并由出租人进行仔细核对,这样可以留下较多的租车人信息;合同签订后,要租车人留下指纹印,务必要清晰。
   
  楼胜明认为,应该推广GPS车载卫星定位系统,便于实时监控车辆位置。温州瑞安已经试行这一做法,效果不错。此外,还可以对各家汽车租赁公司实现电脑联网,对高危人群进行登记,便于日常管理。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黎明 实习生 陈慧 通讯员 夏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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