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温补贴标准提高 每月提高1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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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7月2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发放标准每月提高15-25元。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20元 连日来持续高温,使工人经受莫大“烤”验,为保证劳动者安全和身体健康,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近日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有多少企业发了高温补贴? 这几天,有许多工人打进早报热线反映,这么热的天单位还要求他们加班,而且也没有高温补贴,有不少女职工中暑了。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单位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都不一样。效益好的单位多发些,效益差的少发甚至不发;有的单位直接发高温费,有的单位只发降温物品;而在一些民营企业,不仅没有高温补贴,甚至连风扇等防暑降温设备都没有。 据了解,这是因为高温作业补贴都是由单位自主发放的,不需要劳动部门审批。 高温“烤”验相关法规 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01年省里对于高温补贴有过一个标准,但现在物质生活水平在提高,物价水平也有变化,因此标准也要作相应提高。 而令这位负责人担心的是,现在法律法规比较滞后,没有规定企业一定要为职工发放补贴,这已是一个老问题了。不过有些企业在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劳保用品、职工健康等方面做得非常好,补贴少一点或者以其他形式体现补贴也可以理解。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见习记者 劳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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