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建立高温应急预防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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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7月2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编前:目前还看不到尽头的持续高温,已像一场恶疾一样笼罩在每个市民头上,同时,高温也是一个考验,考问着我们城市的每一个方面:政府是否尽到了应尽的职责,职能部门是否落实了保障机制,企业主是否更多关心着员工们的身心健康?
从今天开始,将推出“高温下的思考”系列报道,关注这场高温,关注高温下我们城市的方方面面可以做得更好的问题。我们希望:通过高温的“洗礼”,我们城市的管理机制变得更加完善。
进入七月以来,全国许多地方出现了连续35℃以上的高温天气,据报道,广州因为天气原因,已经“热死”39人,宁波市也有在高温下作业的民工中暑身亡事件发生。为此,国内不少媒体纷纷建议建立高温预警应急保障机制,以对付近年来持续不减、越来越凶猛的高温酷暑天气。我市也有不少市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认为我市有关部门也该将建立高温预警应急保障机制提上议事日程。
据气象报告,自7月9日至今,宁波的日最高温度天天超过35℃,连续高温天数已达到18天,并且还在延续下去。赤日炎炎下,许多人还在太阳暴晒下工作,据来自各大医院门诊部的消息,宁波这段时间因此中暑的人数也呈上升趋势。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为此也发出了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企业防暑降温工作,规定高温期间每天的上午10时30分至下午的3时实行停工休息。但这几天,从各路记者反馈回来的信息表明:这一规定要真正落实还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
那么,是否可以有一个政府令或地方性法规,对一些特殊工种特殊行业在高温时实行保护措施?或者建立相应的高温预警应急保障机制,减少高温天气对高温下作业工人的损害?宁波市人大法工委的有关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温这种灾害性天气在我国应该具有普遍性,从我国目前的法规来说,对高温天气的应急预防确实是落后了。目前,我市尚未有类似立法的考虑,一方面此类立法一般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出面制定,另一方面每个立法也需要有个较长的时间过程,所以从目前宁波的现状出发,还是应该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加强防暑降温工作。
非典的爆发,促使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卫生预警机制。那么,对持续不减的高温天气,我们也能否建立完善的预警应急机制呢?目前我市的高温预报制度相对并不完善,有市民建议,对35℃以上的高温,也可否分等级进行预报,到高温达到一定的预警信号时,按有关规定采取停工停产措施,防止酷暑给市民可能带来的生命危险或健康损害。
来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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