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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基金何时不再画饼充饥?
www.zjol.com.cn  2004年07月2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符合救助条件的伤员却得不到救助

  冉某躺在市三院的病床上,神情呆滞。10天前的一个深夜,她在宁慈公路上遭遇一场车祸,一辆车压过她身上后逃逸。这场车祸造成她身上多处骨折和大出血。在医院对她进行了多次抢救后,她的命才终于保住。如今,瘫痪在床的她连生活都无法自理。

  根据5月1日起实施的新交通安全法规定,在车祸中遇到肇事司机逃逸或肇事车辆没有参加保险等几种情况,伤者可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下称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按照新交通安全法,冉某可得到救助基金救助,但至今,她却没能得到救助基金的分毫救助。

  对此,宁波江东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王队长苦笑着告诉记者,虽然新交通安全法5月1日就开始实行,但宁波市的救助基金直到今天也没有设立。碰到此类事故,他们只能磨破嘴皮,做伤员家属的工作,让他们自己承担医疗费用,对于一些生活特别困难的伤者,只能由交警部门和医院进行协商,请求医院为其垫付费用。

  巨额垫付让医院不堪重负

  过去,发生伤人的交通事故,通常是交警按照规定指定肇事司机预付抢救治疗费用。但新交法出台后,交警部门不能再强制肇事司机预付抢救费等相关费用。如今,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一般是在通知医院抢救的同时,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向医院支付抢救费用;对于没有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肇事或肇事逃逸事故中的伤者,只能由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医院先记账。

  抢救一名伤员,医院往往需要垫付大笔费用。医院抢救伤者越多,记下的抢救治疗账就越厚,而这笔账到最后往往会变成死账。在各家医院,这类死账每年都数额巨大。

  交警处理遭遇种种难题

  如果没有救助基金,面对层出不穷的交通伤亡事故,谁来为伤者“买单”?这是目前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最棘手的问题。

  采访中,处理冉女士一案的交警显得很无奈。事故发生后,他们将伤员送到第三医院进行抢救,在与院方进行多次协商后,医院为冉某进行了充分救治,并已为冉垫付了3万多元医药费。

  如今,冉女士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照料,护理的费用该怎么办,又成了交警心头的一个重压,他们向卫生部门打了一个报告,请求能为冉某提供护理,但批复的结果目前还不得而知。

  交警部门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本该设立的救助基金迟迟没能设立,给他们的执法带来了很多问题。新交法规定,交警部门不能强制肇事司机预付抢救费等相关费用,现场勘查和车辆检验后,交警部门也不能扣留车辆,这样一来,受害者及时抢救治疗就很难得到保障。

  这位交警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如果肇事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那就应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但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依旧是采用事后赔偿制度,预付款根本就拿不到。

  救助基金何时才能真正到位

  救助基金究竟何时能到位?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该由谁负责?对此,交警等许多部门心里都没底。

  交警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这在全国范围内也是个普遍性的难题,由于无法可依,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处理事故的交警只能想方设法在医院和伤员间作协调。有时,为维护受害人的权益,让医疗费有着落,交警只能采取一些变通的方法,如说服肇事方按照老条例缴纳押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来源: 宁波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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