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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西湖边“牛皮癣” 杭州:“板子”重打野导
www.zjol.com.cn  2004年07月3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江苏游客林先生前不久来杭州旅游,在西湖边游览时,他惊讶地发现,前几次到杭州时看见湖边各家商店、茶楼前参差不齐的广告伞,竟然都不见了踪影。更想不到的是,以往杂乱摆放在茶楼前的塑料桌椅竟也不复存在了。走在湖边,尤感清静雅致。

  “那些五花八门的广告伞和脏兮兮的桌椅,实在影响西湖的美景。”这并非林先生一人的感受。为了擦拭干净这块“污迹”,风景区管委会花了两个多月时间进行广告伞和塑料桌椅的清理更换,至今景区各商业网点已对原有的广告伞和塑料桌椅全部进行了更新替换。

  对景区内的商业网点进行统一“美容”,这在新施行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有着明确规定。擅自搭棚、设摊、设点、扩面经营的,将被处以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一下的罚款。

  此外,在风景区内开家商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哪里可以开茶楼,哪里可以开饭店,工商部门在颁发营业执照时,必须按照风景区的统一规划布局。“制定这些规定,为的就是严格控制风景区内的经营业户总量,防止景区过度商业化。”参与新条例制定的风景区管委会法制办程排超解释说。

  几乎所有杭州人都知道,西湖还有一块久治难愈的“牛皮癣”———“野导”。在春光明媚之时,在白堤、岳王庙、雷峰塔、灵隐寺等旅游景点,无证导游成排成队地追着外地游客不放,让游客大为头痛;他们变幻手法损害游客利益,更使美丽的西子蒙垢。带路、导购,是“野导”们惯用的手法。

  “野导”之所以屡禁不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同时取证艰难。景区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以往查处“野导”唯一的依据是,老条例中的“破坏风景名胜区游览秩序”。但这一规定太宽泛,加上个人理解不同,往往执法难度很大。

  新《条例》明确了风景区管委会对“野导”的执法权,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规定的营业地点、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得在景物周围圈占摄影位置。

  明天起,那些在景区内沿途兜售茶叶的“野导”,将面临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这块影响城市景观的“牛皮癣”有望得到彻底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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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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