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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千元丢了怎么办?
www.zjol.com.cn  2004年08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8月1日,家住宁波市区的残疾人陶先生自己摇着轮椅到江东大步公园去散步,将5000元钱丢失,周围五六名群众指认是一名清洁工捡走了钱,但清洁工一口否认。派出所民警称法律规定失物价值2万元起才能立案,建议陶先生打官司,陶先生孤身一人,下半身瘫痪,根本没有精力打这场官司。

  据百丈派出所的吴警官介绍,陶先生是一名下身瘫痪的残疾人,独居在海曙区一幢居民楼里。陶先生总怕自己外出时小偷潜入家中偷走他的现金和重要物品,所以外出时必带着家里所有的钱、房产证和自己的身份证。昨天,陶先生到江东金宝小区去看望残疾的母亲,出门时他将刚从单位报销得来的5000元现金、房产证和身份证装进一个灰色的塑料袋里,随身带着。下午3点20分左右,陶先生自己摇着轮椅到大步公园去散步,20分钟后他走出公园时,发现塑料袋不见了,便立即摇着轮椅转回公园寻找,没有找到,便报了警。百丈街道的民警立即赶到,下午一直坐在公园里乘凉的五六个市民听了陶先生丢塑料袋的经过后,都说他们看到陶先生从他们身边路过时,从轮椅上掉下来一个塑料袋,大家看塑料袋很破,以为是垃圾,也没有去捡。这时,公园里一位清洁工走过来,将袋子扫走了,随之他们看到清洁工飞快地跑了,当时他们感到很奇怪。当陶先生和派出所民警找到这位清洁工时,她说她下午从来没有捡到过塑料袋,做证的人为此和清洁工吵起来了。

  “按照相关法律,丢失的东西价值达到2万元以上,公安机关才可立案侦查,如和当事人不相关的三人以上指证东西为某人所捡,公安机关就可以将其作为嫌疑人传讯,但陶先生丢失的钱不足2万元,无法立案。”处理此事的吴警官无奈地说。

  面对这个治安盲点,陶先生该怎么办?记者为此采访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姜律师,他认为,陶先生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解决此问题,目前关键是要找到当时的目击证人,而且这些人要愿意做证。

  “我们也想打官司,目击证人也能够找到,但打官司要花钱和精力,我和儿子都是残疾人,没有精力,我儿子昨天丢了钱后就病倒了。”陶先生的母亲吴大妈说。

  亲爱的读者,如果你昨天下午在大步公园目击有人捡走了陶先生丢失的塑料袋,请将线索提供给吴大妈,她的联系电话是0574-87726371。


来源: 宁波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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