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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公约”破解村务大课题
www.zjol.com.cn  2004年08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日,新昌县儒岙镇石磁村对修建一条通往邻村的公路进行“表决”,40余名村民代表经过认真审议,最后通过了修路方案。这是该村村民代表第一次根据“公约”条例,行使自己的权力。

    今年5月底,石磁村在新昌县委组织部及儒岙镇党委的指导下,村两委会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经过五上五下,七易其稿,拟订了“公约”初稿,7月16日,交付全体村民投票“公决”。全村八成以上村民参与投票,结果85%的村民表示同意,从而正式通过了全县首个乡村“公约”。

    据石磁村党支部书记徐鑫永介绍,石磁村“公约”共分六章二十条,对村级组织及职责、村务议事及决策、村级财务管理、村干部违规失职及追究办法等都写得明明白白。如根据“公约”规定,村里10万元以上的工程招投标、价值5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的拍卖或出售、50万元以上资产的出租承包、50亩以上集体土地和200亩以上集体山林的出租承包等等,都需要村民代表会议“公决”。

    “要是以前,村里有什么事务,一般由村干部开个会就定了,有些事本来是好事,但由于群众事先不知道,就得不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儒岙镇党委副书记朱林火说。他举了个例子:去年,南京大学有几个博士生在石磁村租了一些田地,建起了一个养殖场,本来这件事很好,但由于村民没有参与决策,反对的人很多。后来向村民说清楚了,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他说,“公约”把组织的要求与村里的实际、群众的意愿结合起来,使村务管理更趋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据悉,石磁村将把“公约”印成单行本,发到每个家庭,村干部办事过不过硬,只要翻一翻“公约”,对照一下就行了。

    新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濮志江说,实施乡村“公约”能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据介绍,今年,新昌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行政村调整结束后,就在儒岙镇石磁村和巧英乡三坑村进行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的试点。今后,这两个村的一些做法,将在其他村逐步推广。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周智敏 县报道组 梁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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