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罪犯,我的合法权益还能得以维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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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8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因为男女恋爱中的纠纷,慈溪一男青年竟开车去撞未来的丈人。人被撞死了,这名叫罗松迪的男青年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了无期徒刑。
“成了罪犯,我的合法权益还能得以维护吗?”进了监狱的罗松迪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家里把收下的聘礼返还给他。昨天,慈溪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送到他的手里,给了他一个公正的说法。
恋爱男女生纠纷
2001年9月,21岁的罗松迪认识了19岁的金雅(化名),两人建立起了恋爱关系。金雅不久即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帮罗松迪搞运输,后来又住进了罗家。
金雅向罗松迪提出订婚。罗家就在2002年初,按照当地风俗向金雅家里发去聘礼66800元。金家按照当地风俗回聘10008元,还出资5000元用于罗松迪购置电脑。两家约定,2002年10月29日为罗松迪、金雅举行婚礼。
婚礼之前,罗松迪发现女友家里并没有把聘礼全部用于婚嫁,为此与女友发生纠纷。这聘礼之争一闹,把两人谈婚论嫁的亲密关系一下子给闹僵了。罗松迪心里憋了气。
恶招损人成罪犯
2002年9月6日中午,罗松迪驾驶一辆“东风”卡车到慈溪庵东中心幼儿园大门附近,下车后步行去金雅家。途中,他碰到金雅的父亲正用自行车带小女儿出门,两人见面也没打招呼。他到金雅家里敲门后,见没人开门就回到车上。这时,他突然产生了用汽车去挤逼、恐吓正在路边的金雅父亲的念头。汽车一发动,撞倒了金雅父亲的自行车,金雅父亲倒地后,罗松迪与周围群众一道送去医院抢救,但已不治身亡。
2003年1月,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松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院判令罗松迪向金雅家里赔款9万余元。
罗松迪与金雅的关系就此终结,两家反目成仇。罗家目前无法全额履行法院判决的赔款,罗松迪觉得金雅家里收了不少聘礼应该退还,这样可以让家里减轻一些负担。但金雅认为,罗松迪撞死了自己父亲,是他毁了他们一家的幸福,他根本没理由再来索还聘礼。
索还聘礼获支持
慈溪法院依法受理了罗松迪提起的诉讼。经审理,法院认为因罗松迪与金雅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罗松迪以恋爱关系实际终止为由请求返还当初按农村习俗交付金家的聘礼,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对于金家提出的罗松迪故意伤害他们的家人、造成他们一家精神与物质上的痛苦与损害、再主张聘礼返还与情理和法律不符的问题,法院认为罗松迪故意伤害行为已受刑事处罚,并被判决赔偿经济损失,现要求返还聘礼,是他的民事权利的合法行使。在罗松迪与金雅恋爱关系终止、婚约已实际解除的情况下,金家拒不返还聘礼,已构成对罗松迪财产权利的侵害。罗松迪诉请金雅返还财物,金雅母亲负连带责任,法院应予支持。
鉴于本案实际,法院认为,金家回聘的彩礼以及为成婚所资款项,可在应返还聘礼部分扣除。罗松迪提出聘礼返还的一些不合理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宣判由金雅向罗松迪返还聘礼51792元,金雅母亲负连带清偿责任。
来源:
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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