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幢名为单身公寓的楼房,却是原小区内配套公建,产权只有50年;首付高达6成,房款与装修款还要分开算,这样的“单身公寓”在杭州越都房屋置换有限公司进行出售。它能买吗?接到读者投诉,记者进行现场调查。
单身公寓原是公建
所谓的“单身公寓”位于杭州机场路某楼盘内,该楼盘于1998年开发。在知情人的指点下,记者找到了那里。那幢有争议的“单身公寓”是位于小区的10幢与11幢之间的三层建筑。一层是老年活动室,二三层就是所谓的单身公寓了。
走进二三层,内部刚刚经过装修,显得很新,只有陈旧的铝合金窗框透露出这已经是5年前的房子了。“这里原来是办公楼,交付后一直没租出去,从来没用过,你放心好了。”代理这个“单身公寓”的杭州越都房屋置换有限公司一位经纪人说。
这位经纪人带记者看了几间房子。“我们一共19套,已经卖掉了一大半了,要买可得快。”她说。记者发现,尽管室内经过装修,但这幢东西朝向的建筑,南北两面分别与10幢、11幢的一面墙体连接。
那么,这样的房子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在杭州市建委1995年的批复文件中写明,“东西向的3层公建,应以管理用房为主。”看来,所谓单身公寓其真正的用途是为管理用房的公建。
购房发票金额少了三分之一
公建改成单身公寓,它的土地用途有了实质性的改变,产权证怎么办呢?“算是商住综合楼,产权年限50年,产权证我们保证给你办出来的。”一位自称姓余的经纪人说,但是她也承认这块土地是1998年拿到的,现在购买的人实际只能拥有44年的产权。
更让人吃惊的是,购买这样一套单身公寓,购房发票上的数字只有实际支付金额的三分之二。例如一套面积为50.8平方米的房子,单价6287.8元,总价31.9万元。经纪人却告诉记者,实际拿到的购房发票票面金额只有22万元左右,另外的三分之一近10万元则由越都置换开一张装修费收据。
买这样的房子要当心 这样的单身公寓究竟能不能买?在杭州市建委档案中,关于这处土地的描述是,1993年10月中标,1995年7月由市建委批准总图可建房屋,在1995年的批复文件中写明,“东西向的3层公建,应以管理用房为主。”无论是商铺或办公楼,改造成公寓都属于变更用地性质,但直至今年开发商并没有向主管部门提交土地用途变更的申请。
一不提出变更申请,二未由房管部门重新测算面积,这样的“单身公寓”怎么办三证?处在两幢住宅楼之间,这样的“单身公寓”其门牌号怎么编?单元式公建项目,套内不得设置通管道煤气的厨房和外挑式阳台,住户怎么生活?这样的房子还堂而皇之地以“单身公寓”的名义出售,令人生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