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牢房地产企业逃税的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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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8月0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在近期开展的房地产企业专项税收检查中,金华市地税局稽查局责成96家房地产企业自查,自查补缴税费4452万元。地税部门对自查后仍有疑问的企业通过约谈,又补缴税费1020万元,总计达5472万元。
据统计,去年金华市区房地产营业税全年累计入库近1.99亿元,增长68%,占地税收入的19.05%,居各产业之首,是该市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房产企业虽然缴纳了大量税款,但偷税情况依然存在,而且偷逃税的招数也是层出不穷。
不少企业将预收房款等挂在往来账面上,使缴纳的税款变成往来流动资金,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有些企业则是不按合同约定时间确认收入,以各种理由拖延缴纳企业所得税,未严格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商品房销售收入,收入的确定带有一定的随意性。
其他在稽查中发现的逃税手段还有:随意调整税款申报数额;从售楼款中抵减代理手续费,以此少缴营业税;更名费等收入不入账;虚列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开发成本核算混乱,少缴企业所得税;以房抵债;多设几个账号,购房者打给开发商的购房款可能是几个账号,使地税部门难查出真实的营业收入;扩大拆迁安置补偿面积,减少可售面积,多结转经营成本等等。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章文有 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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