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找工作请多长一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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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8月0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几年来,义乌市频频发生一些外地妇女到劳务市场找工作未成,却被人贩子拐卖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固然与犯罪分子善于伪装和花言巧语有关,但也与一些妇女自身素质不高和为贪图小便宜而到非法中介市场找工作有关。
案例一:2003年2月底的一天,武义县人余天龙、余少平来到义乌市劳务市场。余少平以介绍卖服装的工作为由,骗得一名江西女子的信任。当日下午,余天龙、余少平将这名江西女子带到温州乐清市虹桥镇姚如阜的家里。后经姚如阜介绍,余天龙、余少平将这名江西女子以1800元的价格卖给永嘉人李小芬,姚如阜得中介费100元。李小芬将该女子带回永嘉县欧北镇的家中看管。同年3月8日,被骗江西女子的姐姐到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报案,刚好看到在派出所接受审查的余少平,认出他就是骗走妹妹的人。然后,余天龙将被骗女子找回,送到稠江派出所。2003年3月8日,余少平、余天龙到义乌市劳务市场以介绍卖服装的工作为由,骗得安徽人葛某、兰溪人蒋某的信任。他们将两名女子安排住在义乌恒信宾馆,准备次日前往温州乐清市虹桥镇,通过姚如阜出卖,结果当晚被稠江派出所民警查获,葛某、蒋某获救。今年5月,余少平被义乌市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余天龙被义乌市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姚如阜犯拐卖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案例二:2002年6月,江西省宜黄县人胡光明伙同绰号叫“小飞”的犯罪嫌疑人来到义乌市劳务市场,以招收服装车工和服装销售员为诱饵,将姜某、郑某两名年轻妇女骗至温州乐清市虹桥镇,以2000元价格将姜某、郑某卖给了虹桥镇人吕巧奇。吕巧奇将这两名女子带到宁波市镇海“花英”美容店从事色情服务。2003年2月,胡光明又伙同他人,以招收服装车工和服装销售员为诱饵,在义乌市“南方联”附近将女青年赖某、邹某骗至温州乐清市虹桥镇,以3600元价格将她们卖给了虹桥镇人鲍建辉。鲍建辉将赖某、邹某带到上海的“杰豪”美容店从事色情服务。后来邹某寻机逃离,赖某于2003年7月14日获救。2003年6月29日,胡光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今年7月,胡光明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三:2002年6月,湖北省武汉市人刘慧芬与同伙来到义乌市劳务市场,以招工为名,将女青年梅某、季某、程某等人骗至温州乐清市虹桥镇。后通过虹桥镇人林金理牵线搭桥,将这些女青年分别以16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山东等地的美容院从事洗头、按摩工作。今年7月,刘慧芬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很多妇女是因为直接到劳务市场与“招工”人员接触而被骗的。有的妇女认为,直接与招工人员接触,无论能否找到工作,至少不必承担中介费,另外还考虑到非法劳务市场没有烦琐的程序,不需要种种证明。殊不知,带着这种侥幸心理去找工作,很容易被打着“招工”幌子的骗子迷惑而上当受骗。
那么,怎样才能在求职过程中避免上当受骗呢?有关人士认为:一是要到正规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所求职;二是莫贪小便宜,别轻信那些无营业执照、无职业介绍许可证的非法中介;三是求职者一定要向收费的职介机构索要有税务章的正式发票,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可以凭发票编号找到领票人;四是不要轻信所谓“招工”人员的许诺而到外地上岗,无论对方将待遇说得多么好,求职者都要保持清醒头脑,还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被骗卖;五是发觉被骗后要及时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何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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