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工头也投诉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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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8月0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这两天,省劳动监察总队监察科连续接到几起投诉,与往常不同的是,过去经常被民工投诉的小包工头现在成了投诉者。 8月3日,参与杭州好又多凤起店项目施工的8位小包工头投诉:今年2月开工的工程即将完工,但仍有10多万元的工程款未发到位,而大包工头沈某已不知踪影。 8月4日,10位小包工头投诉:广东中人建筑公司拖欠工程款70多万元,自去年8月工程完工之后,公司先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欠款。现在一年过去了,他们没有拿到一分钱,而公司的经理也消失了。连带效应是,100多位民工的工资也发不出了。跟着包工头一起来投诉的民工十分无奈:“大家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孩子马上要开学了,可是拿不到工资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 省劳动监察总队的一位负责人说,从最近一段时间的投诉来看,大部分欠薪是因为工程款管理上的不规范给不法承包商制造了机会。按规定,规范的工程款管理应该主要由项目部负责。由于包工头不具有用人主体资格,无权直接支配工程款,因此民工的工资应是由包工头负责统计汇总,最后由项目部直接将工资支付给民工和包工头。这样只要工程款到位,按照《劳动法》按月支付工资,欠薪问题就不会发生了。 然而,建筑等行业内部的工程款发放十分混乱:项目部负责人将承包款直接给大包工头,大包工头又把款子分给小包工头,然后由小包工头发给民工。这样造成大小包工头都能自由支配一笔为数不少的钱。只要这个资金链上的任何一环断了,欠薪问题就很容易发生。 据了解,由于用人单位的管理不善,许多企业无法给几级承包商以约束力,不少不法包工头携款逃逸,以致小包工头和民工遭遇欠薪的案例日益增多。劳动部门虽有心维权,但现实生活中,几乎大多数民工和小包工头都默认现在的资金管理模式,没有在刚出现问题时就向有关部门反映。这造成包工头逃逸后劳动部门很难追查处理。 劳动部门呼吁,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管理工程款,按月发放工人工资;同时希望工人们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实习生 王启明 记者 吴雅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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