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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文书证明女儿有罪
www.zjol.com.cn  2004年08月1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帮女儿、女婿获得国外的居住权,年逾六旬的邬某和其外甥陈某一起伪造了数枚司法机关单位的公章和数百份不同类别的法律文书,并多次向境外提供伪造的法律文书,捏造女儿女婿曾在国内参与犯罪活动而被司法机关处理的情况。8月9日,镇海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邬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为定居国外动起歪脑筋

  邬某和女儿李某、女婿樊某原来都在镇海一家大型企业上班,后来女儿和女婿买断了工龄。因为樊某的妹妹在丹麦,2001年夏天,夫妻俩带着14岁的孩子以探亲的名义去了丹麦。

  去年下半年,李某写信告诉母亲,他们在丹麦打工的日子过得十分艰难,想争取在丹麦的居留权,而“唯一”的办法竟是让邬某在国内伪造一些能够证明“他们曾因参与犯罪活动被司法机关处理”的法律文书寄到丹麦,李某同时还给邬某传真了“样本”。

  力不从心拖亲戚“下水”

  邬某基于盲目的爱女之心,打算铤而走险,但又怕自己力不从心,于是想到了外甥陈某。36岁的陈某经营一家布艺店,生意不错。之前邬某的女婿也曾来电请其帮忙,但因为知道这是违法的事,他正犹豫不决。此时邬某又来请他帮忙,碍于亲戚面子,他就答应了。

  经与邬某商议,他先拿着国外传真来的“样本”委托他人制作了多份《拘留证》、《扣押物品清单》、《释放证明》、《搜查证》、《劳动教养呈批表》等法律文书。接着,他又找人制作了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区分局、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以及浙江省乔司监狱等单位的公章。

  大量伪造公文被寄到国外

  邬某拿了这些印章,在伪造的法律文书上盖了章,分别从宁波、杭州、上海等地多次邮寄给丹麦的女儿女婿。但女儿女婿收到后,却说“做得不符合要求”。于是今年初,邬某又先后找人伪造了一枚宁波市公安局公章和《延长拘留期限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释放通知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等多种法律文书。

  3月27日,公安机关抓获了邬某和陈某,同时对邬某住处依法进行了搜查,查扣了伪造的公章11枚及伪造的各式法律文书367份。


来源: 中国宁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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