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一张,白纸黑字,凭据还债,天经地义。可是,要是这张借条来自摸不着的网络世界呢?北京人阿旭怎么也没想到,相交甚久的网友居然会赖下向他借的5万块钱。幸好阿旭手上有两张借条,只不过借条是当事人先写在纸上,扫描后再通过电子邮件发过来的。
阿旭是北京人,他在网上认识杭州女子张淇(化名)也有好些年了。两人也曾见过面,落落大方的张淇给阿旭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去年4月的一天,在国外的阿旭意外地收到了张淇的一封紧急邮件。
“我急着用钱,想向你借5万元钱,我保证两个月后就会把钱还上。不知道你肯不肯帮这个忙?”阿旭是很够义气的人,二话不说,就把汇钱的事情托付给了在北京的弟弟小明。小明分两次给张淇汇去了5万元钱,张淇如约给阿旭寄去了两张“借条”。
可是,这是两张取不出钱来的借条。它们是由张淇先写在纸上,再经扫描,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阿旭的,其中张淇还附上了自己的身份证。
但两个月后,小明怎么也联系不上张淇了,他认为哥哥遇上了骗子,但阿旭却不这么想。一年多过去了,哪怕是在网上,张淇都没有露过脸。阿旭终于决定起诉张淇,日前他将一纸委托书交到了援手律师事务所孙毅律师的手上。
孙律师找到了张淇提供的身份证上的地址,然而西湖区金都花园的保安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一个女子。好不容易,孙律师终于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户主,接电话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她含含糊糊地说:“这里没这个人,以前也许有,不过我不知道。”
难道张淇的身份证是伪造的?公安部门证实,确有张淇其人。
然而,通过电子信函发送的“借条”是否能作为原始证据,最终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孙律师表示心里“没底”。因为,虽然法律上承认电子信函、传真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孙律师说,如果可能,他将委托北京方面的公证部门,证实阿旭的邮箱里的确有这样一份邮件,再把证据固定下来。近日,他将会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这样的纠纷也许会越来越多。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