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品牌沪杭两地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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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8月1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历时5年之久的沪、杭两地刀剪企业争夺“张小泉”品牌一案最近已见分晓。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张小泉”商标不能归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原杭州张小泉剪刀厂)一家独享。这意味着,百年“老字号”张小泉不能归杭州一家独有了,这个积淀了杭州文化的名牌将归沪杭两地企业共享。 据了解,1999年3月10日,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上一纸状书,状告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与上海张小泉刀剪制造有限公司。原告认为自身企业创立于1663年,在1964年获得了中文文字“张小泉”与剪刀图形组合的张小泉牌注册商标;1997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注册商标评为驰名商标。而上海两被告企业在原告取得“张小泉”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权后,仍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张小泉”字号,并在产销的商品及包装上突出“张小泉”字样。原告要求两被告停止在企业名称和产品标识中使用“张小泉”三字,并赔偿2389476元人民币。日前,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不认定上海“张小泉”构成对杭州“张小泉”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对此终审判决最不能接受的,莫过于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丁成红。昨天,他告诉记者:“终审结果离我们当初要对方拿掉张小泉‘字号’的想法有很大距离。(这个结果)肯定会无益于规范混淆的市场。”为此,丁成红目前正在跟上海高院进行接触。 “杭州张小泉日后必将失去一块很大的市场。”杭州老字号协会秘书长丁慧敏痛心地说。她认为,此次终审判决不仅关系到老字号“张小泉”的命运,更关系杭州其他众多老字号的未来,像“西泠”品牌在上海也有。 而品牌研究专家浙江正金营销调研公司策划总监王先东透露,上海两公司不仅自身使用“张小泉”品牌,而且还进行品牌输出,如在武汉等地开出连锁店,造成杭州“张小泉”难以插足武汉市场。王先东认为,老字号“张小泉”之争并没有结束;双方可能会进行协商谈判,甚至有可能出现实力更强的一方最终收购对方的情况。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实习生 潘志勇 本报记者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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