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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百姓得益真不容易 企业年金成了避税工具
www.zjol.com.cn  2004年08月1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了让老百姓得益,也为了让企业减轻负担,2003年底,国家和浙江省政府出台了“购买补充保险可以少缴税”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为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然而,就是这样一件原本皆大欢喜的举措,半年来举步维艰。前不久,由于部分企业利用政策,先保险后退保以实现避税,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专门通知,今后将严格审核补充养老保险产品,禁止企业提前退保。

  几粒老鼠屎是怎么坏了这锅好粥的?一些业内人士指出了问题的关键。

  减税与避税如影随形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障之外,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保障计划。

  通常,企业会选择商业保险公司的团体寿险,这又被称为企业年金。由于给员工缴年金可以减税,2004年1-6月,浙江省寿险业务统计表上,企业年金(除宁波外)的保费总收入为30.4139亿元,同比增长了97.62%。

  然而,一位曾多年供职于企业年金部的人士透露,团体年金险几乎是退保率最高的险种,目前企业团体年金险的退保率是其他同类险种的数倍以上。在很大程度上,退保的原因是为了逃避税收。

  退保———变相避税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所2003、4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按……规定为全体雇员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在不超过本企业工资总额5%的范围内、补充医疗保险在不超过本企业工资总额4%的范围内,据实在税前扣除。”

  注册会计师安先生算了一笔账:一个200人的企业,每个月的平均工资大致保持在1600元左右。这家公司一年的工资总额就是1600元×12个月×200人=3840000元。那一年里可以在税前列支的补充养老保险总额就是3840000×5%=192000元,补充医疗保险总额就是3840000×4%=153600元,合计达345600元。

  也就是说,一家200人的企业每年可以通过给员工购买年金,将近35万元的营业所得将免缴税款。

  “而在过去,企业购买团体保险不仅要缴纳33%的个人所得税,还要交纳企业所得税。花35万元买团险,可能有14万元用来交税。”平安保险杭州分公司一位负责团险销售的人士说。

  于是,通过给员工购买年金的名义,企业可以把这部分营业收入予以免税;然后,企业再向保险公司要求退保,就变相实现了避税的目的。

  所避税款可能被私分

  不少宁波市企业与省级企业,已经通过这一税前列支的优惠政策购买了补充养老保险。当记者希望通过正规渠道采访这些企业的时候,均被婉言谢绝。

  为什么这些企业对购买补充养老保险这么避讳?业内人士透露,“暗箱操作”是主要原因之一。

  企业暗箱操作的主要手法是:投保前不通过职代会,只有少数高层人员知情;投保时伪造职工名册,在某些企业甚至按级别、职务分别投保;投保一段时间就退保,保费或少量分给职工,或干脆就进了少数领导个人的腰包。

  循规操作缺乏实效

  “如果按照地税局的文件,一个100人的企业,可以在税前列支的补充养老保险额度一年不到10万元。分到每人头上的不到1000元。”注册会计师安先生,坐在位于清泰街的会计事务所办公室中说。

  安先生告诉记者,正因为税务部门提前考虑到,税前列支会造成税收流失、企业逃避税收太多,因此给予的税前开支限度不高,客观上又限制了年金制度的实效。

  安先生说:“去年,很多公司看到文件后,都跑到我这里来问应该怎么操作,但发现只有这么一点额度,又摇摇头走了。”

  年金让高收入者更有钱

  杭州一家寿险公司曾对企业年金需求市场做过调研。一份不公开的调研报告显示,对企业年金计划有需求或潜在需求的企业团体主要有四大类:

  第一类是以电力、电信、石化、银行等行业部门为代表的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第二类是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企业;第三类是受国外母公司影响的跨国企业和三资企业;第四类是成熟的大中型民营企业。

  其中,电力、石油、石化、民航、电信、铁道等行业对年金的需求明显高于其他行业。

  而这家保险公司在对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分析书中,有这样一句话,“通常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障并不足以提供高收入者的未来退休生活维持在退休前的水平,因而这部分人群应当建立额外的养老计划。”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务人士透露:即使不考虑企业以年金手段避税,现状也说明,企业年金并不是一项十分公平的制度。原来的那些处于相对垄断的行业的职工,在职时的工资收入水平,本来就要高于相对经济效益较差企业的职工。效益好的企业职工平时就能享受到不错的福利待遇,但恰恰是这部分企业对企业年金计划非常感兴趣。

  在这种情况下,再对已经获得较好养老保障的大企业实行税前列支,在很大程度上,很可能成为了“锦上添花”,而并没有对规模较小的企业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税务部门紧急出台对策

  正因为以上这种种原因,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紧急发布了通知,严格审核补充养老保险产品。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4、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必须是在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为全体雇员办理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出;企业办理的补充养老保险必须在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及符合有关规定的享受条件的才能领取。”

  也就是说,只有当企业员工结束了长达三四十年的工作期后,才能领取这笔已经为企业减免了大量税收的年金;如果中途跳槽,他很可能将失去全部年金。

  同时,更为遗憾的是,目前浙江保险市场还未出现一份真正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企业年金保险合约;少数企业的违规操作,客观上让绝大多数的企业员工失去了一次提高福利的机会。

  ■新闻背景·企业年金

  在美国,1991年个人20万亿金融资产中,私人退休基金的规模就占将近30%。到1999年,各类退休基金的资产总额已近8万亿美元,相当于同期GDP的近80%。而中国家庭的个人金融资产结构严重失衡,已经是一个老问题,80%左右的个人金融资产是银行存款。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示,企业年金将在中国发挥主要作用。未来3年内中国企业年金市场每年将增加1000亿元,到2010年,这块市场的规模将达1万亿元。

  国际上,在政府设立的退休金计划之外,企业主制定自己的福利制度,政府则使用税收优惠的办法激励雇主和雇员加入各种职业退休金计划。

  以美国为例,它有著名的401K计划,也被叫做延付税款雇员储蓄计划或雇员薪金递延计划。该税法条款为雇主和雇员的养老金存款,提供了税收方面的优惠。

  401K计划在美国公司和职工看来,都是最佳的养老金投资方式。雇主为职工的存款可以按工资的15%取得税收扣除;职工的存款及其收益都延期缴税,等于减免了当期的税收,十几年或几十年以后,当职工从该计划中取款时,个人所得税税率可能更低。


来源: 都市快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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