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新银行,浙商银行将专门针对前段时间省工商局发布的银行‘霸王条款’,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设立与其他银行不同的新条款。”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将于8月18日正式开业。昨天,在开业新闻发布会上,该行行长龚方乐在全省银行中首家公开对银行“不平等条款”进行表态。
首家民营银行正式开业 浙商银行是全国第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我省首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重组改制后的浙商银行注册资本150073万元,股东15人。在15家股东中,13家民营企业持有股份128628万股,占全部股本的85.71%;2家国有企业持有21445万股,占14.29%。
其中,最大的股东有3家,分别是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和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各占10.34%;其次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各占9.54%;最小股东占股1.43%。
“目前,除了宁波分行的改建还在进行之中,浙商银行已经为开业作好一切准备。近期,我们计划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3至5年间,计划跨省设立机构;条件成熟以后,将在全球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行长龚方乐向记者描述了浙江省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蓝图。
优势在于机制与本土文化 “在银行的起步阶段,管理机制将是我们银行参与竞争的最大优势。”浙商银行行长龚方乐信心十足。他说,民营资本为主体的商业银行,将会更多地采用市场的办法进行管理。
另外,他认为,总行设在浙江省也是浙商银行的优势之一。“很多银行由于总行和分行之间的沟通问题,导致没有办法推出一些符合浙江特色的业务品种。与它们相比,浙商银行明显拥有本土的优势。”
积极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 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马上就开业了。大家最为关注的是,在如何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这一迫在眉睫的问题上,它有哪些及时有效的措施呢?
“作为一家民营银行,我们主要的服务对象是浙江省的中小企业,为它们缓解融资困难问题。至于具体的措施,我们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本着平等和协商原则进行操作。”该行行长龚方乐的措辞十分谨慎。
首家回应“霸王条款” 近年来,消费者对于银行的一些条款反映强烈。比如:消费者向银行按揭购房或买车,签订合同时被强制缴纳保证金、公证费等不合理费用等。近日,省工商局依法启动论证和审查程序,提出银行八大类“不平等条款”,要求限期改正。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浙商银行首家就此问题作出回应。
“由于是新银行,浙商银行来自老规矩的约束相对较少。在一些业务条款的设立上,我们会尽量征求公众社会的意见,设立符合要求的新条款。比如针对‘霸王条款’,我们就在积极酝酿新条款。”该行行长龚方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