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村里有怪事:煤渣堆种高粱 判刑人官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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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8月2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仕坂坞村这些年向上反映情况的人还真不少。”诸暨市应店街镇云石办事处负责人在谈起他分管的这个村时,坦率地认定了这种现状。 确实,这几年仕坂坞村的村民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村中的问题。村民们说,只要村中的怪现象不消除,我们就要尽公民的义务去反映情况。
判刑之人官照当
我们在仕坂坞村采访时,碰到的第一件怪事是,被判刑的人竟然依然担任党内职务。村民们指着附近一座山告诉我们,1987年时,诸暨市林业局和仕坂坞村合资在山上营造杉木林。经过10年培育,到1998年,山上木已成林,杉木林到了收获期。但同年11月,当时的村支书杨某和村主任钱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将150亩杉木林以6000元的低价卖给诸暨市茨坞镇的吕某,导致大片山林遭到盗伐。 为此,今年1月12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以盗伐山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0个月,罚款1万元;钱某罚款1.5万元(以罚代刑)。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因犯罪被判刑的,应开除其党籍。但杨某和钱某只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党内警告的处分。而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事后杨某虽不再担任村支书,却依然担任村支部委员职务,钱某更是升任村党支部书记。
煤渣堆上种高粱
说起村里的怪事,村民们不禁又提起了“煤渣堆上种高粱,煤洞里养鱼”的笑话。仕坂坞村有一座小山岙叫狼坞,是当地人挖煤烧石灰的地方。1998年,狼坞忽然热闹起来,说是要在这里造田造地。当时村民们就觉得不可思议,因为狼坞里全是煤渣石灰,而且没有水源,造了田地也无法种。 事实上,村里在狼坞造地,并非为了耕种,只为获得土地平整补助而已。据村民们说,狼坞所谓的造地,只是在煤渣堆上用推土机推倒煤渣,盖上10公分的黄土而已。田地造好六七年来,也从未有人种过。只有田地造好的第二年,当时的村主任钱某曾给村民杨国光2斤高粱籽,要他去承包。杨国光去看了看,根本没法种,从此再没有人去过。现在杂草都高过了膝盖。事后,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先后下拨土地平整补助金128850元。当时的村支部书记杨某和村主任钱某与出纳杨明华(现任村主任)补签了一个造地合同,杨明华领走了6万多元补助金,其他都被村干部以各种名义开支了。为给获取补助造舆论,一名镇干部还在当年诸暨的一家报纸上刊登文章,说狼坞高粱、大豆玉米长势良好,煤洞养鱼2000条,过去靠单一种桑养蚕的经营方法要改变,全狼坞要大开发等。 村民们气愤地说,狼坞里一点水也没有,怎么种高粱。至于煤洞里养鱼,更是天方夜谭,因为煤矿中含硫极高,鱼根本活不了。有些干部为了骗取国家补助,简直是闭着眼睛说瞎话。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志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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