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缙云人申屠某某有一张名片。名片正面写着“非人音像”,反面写着“批发/零售三级、黄碟片、左轮手枪、77型双管手枪、定时炸弹、炸药、雷管”。
此人还在日记里口吐狂言:“我要干一件大事,轰动全浙江,再(最)后自杀”。
8月16日,缙云县公安局局长亲自带上100多名全副武装的警察,抓住了当天凌晨纵火一辆执法车的嫌犯申屠某某。
纵火后开枪
据缙云警方介绍,8月16日凌晨1点50分左右,该县五云镇溪滨路和寺后路交会处附近的一家执法单位大院里,一辆执法车突然燃起大火。
有人马上报了警。这时,突然窜出一个黑影,向院外逃去。市民们追到院外一个巷口时,黑影掏出一把手枪,胡乱向追赶人群开枪。“砰、砰”几声枪响后,众人大惊,连忙闪身躲避,黑影乘机逃脱。
抓到可疑男子
缙云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指挥部;立即通知城区5个治安卡点进入警戒状态;指令刑侦大队勘查现场;防暴防恐大队立即在城区展开搜索;治安大队准备重武器支援抓捕;并要求参战民警一律携带武器,穿防弹衣。
警方分析,因为被烧车辆是一辆执法车,因此很可能是报复放火。
据该执法单位领导介绍,就在几个小时前,有两个年轻人在五云镇铁桥桥头违章摆地摊卖黄碟,被城建监察大队暂扣碟片。摊主登记的是“陈某某”的名字。但查询后,警方发现“陈某某”已70多岁,跟当事人情况不符。
凌晨2点20分左右,该县公安局防暴防恐大队在五云镇溪滨北路上巡逻时,抓到一个骑着一辆红色摩托在街上乱窜的可疑男子。
经审讯,他承认烧车的是他的一个同伙。但他只知道此人叫“小军”,在船埠头村有一个音像店,还拿出了“小军”的一张名片。
该名片让刑侦民警大吃一惊:名片的正面是“非人音像”,背后的经营范围印着:批发/零售三级、黄碟、左轮手枪、77型双管手枪、定时炸弹、炸药、雷管。
这一发现非同小可,信息立即报到指挥部。
音像店
30多名全副武装的民警、武警马上控制了音像店。在店内,民警查到了一盒名片(内容跟上述一样),军用雷管四百枚以及一些发令枪弹、改造过的子弹壳等。
民警还搜出了“小军”的一本日记。其中一篇日记中写道:“我要干一件大事,轰动全浙江,再(最)后自杀。”
根据该音像店的营业执照,警方了解到“小军”真名叫申屠某某,32岁,舒洪镇洪岭脚村人,有两次前科。
“从名片、日记上看,此人在思想上、行为上有极端表现,一日不抓,随时都会有危险。”
出动100多名民警抓他
警方连夜全力搜捕,第二天,通过排查全县班车,发现嫌犯逃到了该县溶江乡洪坑桥村,躲在一个盲人家。
8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缙云县公安局局长王小荣亲自带着100多名子弹上膛、身穿便衣的民警,进入洪坑桥村,迅速包围了一幢民宅。
两个全副武装的攻击组马上占领了该房子的一、二楼。副局长丁文伟第一个冲进一楼的一个房间,躺在床上的申屠某某来不及反抗,就被民警压住四肢,拷上手铐。
经警方初步调查,嫌犯申屠某某于1993年、1999年,分别因盗窃和非法拘禁两次被判刑。
他交代,8月15日晚上,因违章摆摊卖黄碟被扣,他怀恨在心,端着一把用发令枪改装的钢珠枪,想找那位胖胖的执法人员报复,后因找不到,就跟另一个同伙带着两啤酒瓶汽油,由他把汽油泼在车上纵火,同伙则骑着摩托车在附近接应。
审讯中,申屠某某称“枪在逃跑中掉了”。方正全力寻找该枪支,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