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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禁穿电视短片“外衣”
www.zjol.com.cn  2004年08月2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用虚构的故事情节拍摄电视短片形式的违法医疗广告将被禁止发布。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向各地工商机关发出通知,要求严查这种以电视短片形式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并责令媒体立即停播。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在被检测的广告中,发现违法广告3514次。其中医疗、药品、保健品是违法广告的重点区域,占违法广告总量的84%。
    
  几位穿着白大褂的“专家”端坐在电视镜头前滔滔不绝地宣扬自己的成就,主持人不时接听“患者”打进的电话,这些热心的“患者”无一例外是讲述“专家”如何把自己的疑难杂症治好,表达自己是如何感激涕零,猛夸几位“专家”的医术是如何高明。而实际上,这些所谓的“患者”基本上都是医疗机构请来的冒牌货。这就是违法医疗广告惯用的伎俩。
    
  这些广告造成了巨大的社会负面作用,一方面不少医院靠广告赚取了巨额的暴利,引得其他医疗机构纷纷效仿,使得医疗广告市场越来越混乱;另一方面,这些广告导致了患者们盲目投医,大大增加了他们的医疗成本,许多患者的病情还因此被耽误或恶化;还有一方面,这些广告造成了一种不正当竞争,对其他正规医院造成了冲击,损害了医疗行业的整体形象。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接到总局关于整治虚假医疗广告的通知,下一步将集中医疗机构召开医疗广告规范整治通报会。
    
  ■相关链接
    根据国家工商局《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信方式。
    
  《办法》的第七条规定了在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利用患者或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使用其他推荐语进行宣传等内容。

来源: 新民生报  作者: 通讯员 叶建华 见习记者 胡大可 实习生 黄鹂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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