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美女就该让你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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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8月2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美女总是吸引人们的眼球,连美女在公交车上不让座,也让人用相机偷拍下来。这样的照片在杭州一网站上发布,立即引起了众多网民的关注。浏览照片的人除了就“美女”能否表里如一的话题外,同时也有很人多谴责那位拍照者。 心不美,人也美不起来 绝大多数网友的批评指向这个不让座的女青年。“如果是你抱着小孩而没人让座给你,你会有什么感受?”网名为“职业侠客”说:“能让还是让吧,心不美,人也美不起来。” 同时,也有“路见不平者”对这位女青年持同情态度。“快乐小木”在网上说:“又不单单是这个美女不让座,为什么偏偏盯牢她、指责她。”“wm-lit97”的网民则说:“这是她的自由,毕竟也是同样买票的消费者”。 谁给你拍照、传播的权利?
网上同样有很多人批评这位拍照者。 一位网友说:“拍这个照片的人应该受到法律和良心的惩罚。” 侵犯肖像权不一定是要营利,凡是未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散播个人肖像的,都属侵犯肖像权;而这张照片构成了对个人形象的侮辱。这是网民“露雨晨星”的观点。 而“phililo”网友说:为什么要让座呢?车上也不挤,小孩完全不用抱着的。我自己有时候在外面跑一天,累得半死,然后坐公交车回家,旁边站一个老人,你说让座还是不让座?尊老爱幼是我们的老传统,但是这样见老人小孩就让座,是不是有点过头了呢? 不过昨天上午,当记者当面采访一些读者意见时,他们多数都认为照片本身反映了社会现状,并对发帖者的行为持肯定意见。 律师:虽未侵权但不可取 杭州政法联律师事务所郑华国律师认为,女青年不让座的行为不违法。而摄影者的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未触及他人个人生活中不愿公开或不愿为他人知悉的秘密,故尚不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但是,除了记者等从事特殊职业外,作为普通公民,若任意地在公众网上图文并茂地对某个人进行一定程度的人身攻击或否定评价,容易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等人格权的侵犯,这种做法不可取。
来源:
新民生报
作者:
林庆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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