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包出去就要收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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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8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原拱宸桥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副总指挥胡建新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先后12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64万元、美元2.15万元。近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99年初,拱宸桥地区旧城改造工程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中,作为副总指挥的胡建新,自然成了包工头们的讨好对象。当年四五月份,工程建设开始招投标。某建筑工程分公司经理孙一找到胡建新,请其在招投标中帮忙。 不久,该公司顺利中标。中标的当天下午,孙一的车就停在了胡建新的办公室楼下,在送胡回家的路上,孙将一只黑塑料袋塞给了他,里面是20万元现金。2001年春节拜年之际,孙又送上了5万元红包,顺便让胡在工程验收上“宽松”一点。 张军是个体施工队的包工头,根本没有承接工程的资质,但他那个没有资质、技术粗糙的施工队却揽接了不少工程。 早在1993年,张军就到胡建新所在的杭州市某市政园林管理所挂靠做工程。1998年上半年,胡建新家里房子刚装修好,两人在一次喝茶闲聊中,张军“埋怨”胡当初房子没让他装修,说着就掏出两万美元递给胡,算是“补贴”。同年上半年,张又找了个理由,请胡吃饭,给了胡建新5万元。 2003年8月7日,胡建新涉嫌受贿犯罪,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一民 本报记者 金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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