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价涨势缺乏信心 购房者开始挖空心思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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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8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张女士认购了水印康庭的一套公寓,在签定预售合同时,她发现房产公司没有明确标明公寓的交付时间,于是提出退房要求。
近几个月来,像张女士这样以各种理由要求退房的购房者明显增多,浙联律师事务所就已接到了十几个与退房相关的咨询。
比如购买了“南湖丽景”排屋的许先生,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发现合同中的“总房价”未包括排屋的花园和草坪。基于花园和草坪需多支付六七万元的房款,许先生遂提出放弃购买排屋,并要求开发商退还5万元的定金。
许先生退房纠纷的起因是要多付房款,而认购锦昌文华苑房屋的陈先生,要求退房的原因在于土地证的抵押。他认购该楼盘的一套房屋后,在签定预售合同时发现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已被抵押出去了。他认为购买这种房屋风险会很大,而房产公司事先也没对此进行过说明。
据浙联律师事务所介绍,其他一些购房者提出退房的理由,主要集中在房屋设计面积变动、按揭成数和规定期限减少、公积金贷款办理不成功等方面。
在杭州房价上涨较快的时期,发生退房的事件,大多是开发商借某些理由要求购房者退的,买卖双方协商时间也不会拖很久,商家比较干脆。而现在的案例多是消费者要求退四五月份房价看涨时签定的认购房。由于目前的房价趋稳,隐藏在火爆销售下的问题便纷纷浮出水面。
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和平分析说,现阶段的大规模退房现象,从直接原因看是由于消费者和房地产商双方签定认购书时不够仔细,然而从实质上来讲,则是近期房产市场的变化引起买方心态的变动:现阶段杭州房价停滞,国家陆续出台有关金融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购房者的心理。大众普遍认为购房风险加大,因此更愿持币观望,而已经签定认购书的消费者,则纷纷想抓开发商的“小辫子”,把在“一窝蜂”抢购潮中认购的房子退还。而开发商自然不愿意放弃到手的生意,也不想轻易退还定金,双方协商时间往往一拖再拖。
来源: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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