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绍兴建国以来最大的职务犯罪案在绍兴中院宣判。有“红顶商人”之称,曾任嵊州市城关镇党委书记、浙江三江集团公司董事长的吴肖根被4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法院最终查实吴肖根贪污100万元,受贿123.95万元,挪用公款138万元,抽逃出资900万元。
为“钱途”宁愿不当副市长 吴肖根现年50岁,在过去的8年中,他一度是一名集权力与财力于一身的官员与商人,他的“落马”,在当地不亚于发生了一场地震。
吴肖根的仕途早些年也曾一帆风顺。22岁时,他就先后当上了原嵊县临江公社的党委副书记、书记,几年后,他被送到省城上了大学。
1992年4月,经过一番基层锻炼,38岁的吴肖根开始担任中共嵊县城关镇党委书记,两个月后,便出任镇经济委员会主任,同时兼任镇下属集体企业——嵊县三江实业总公司总经理。两年后,吴肖根兼任浙江三江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此时的吴肖根已成了一名不折不扣的“红顶商人”。
浙江三江实业集团公司是嵊州市乡镇企业的龙头,全资控股、参股着嵊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嵊州市三江房地产开发公司、嵊州市现代广场有限公司、嵊州国际大酒店等20多家企业,经营领域涉及建筑、房地产、餐饮、外贸和服装等行业。
1996年前后,吴肖根曾有出任嵊州市副市长的机会,但他的“官念”显然与众不同,吴肖根的算盘是:与其当个不进入市委常委的副市长,倒不如做个兼着集团老总的镇委书记。
“官念”背后是赤裸裸的“钱念”。当吴肖根进市委常委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后,他便果断放弃了出任副市长的机会,并慢慢从仕途中淡出,而把大量的精力和重心转向了商界。
2000年前后,三江集团开始酝酿改制。此时,吴肖根当一把手已长达8年,在三江集团拥有了相当的影响力和控制力。2000年11月,通过整体转制的形式,吴肖根成功取得了三江集团的全部股权。
至此,吴肖根在商业上的发展达到了顶峰。同年,他被免去城关镇党委书记。
为贿赂大肆利用手中权 今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吴肖根因涉嫌经济犯罪案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一名与吴肖根有着“干亲”关系的包工头吴某出现在前台。
吴某是吴肖根在嵊州三界区委书记时的邻居,两家之间来往密切。1992年4月,吴肖根开始担任城关镇党委书记,不久镇里决定开发一条农民街,由三江公司负责实施。这时,吴某已调入嵊州水利局下属建筑工程公司任副经理,他在看中农民街一个投资120万元的商住楼项目后,通过吴肖根顺利拿到了承包权。
在此后的几年中,吴肖根陆续帮助吴某承接到多个工程。出于对吴肖根的“感谢”,吴某先后3次在自己家中或吴肖根家中,向吴肖根赠送了25万元现金。
另一个和吴肖根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是原嵊州市三江物资供销公司经理龚某,龚某为在承包公司、解决公司资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10次送给吴肖根34.8万元现金。
吴肖根还从澳门商人沈某等4人处收受现金和礼券合计价值人民币10余万元。这些巨额赃款,被吴肖根大肆挥霍掉。
为情妇送钱送物送项目 与不少贪官一样,吴肖根背后也有女人,她就是前面提到的包工头吴某的女儿吴丽(化名),一个曾经的邻家女。
吴丽与吴肖根的相识也是起缘于吴肖根儿子的寄养。没有职业的吴丽在与吴肖根的走动中,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特殊关系”。1995年,三江实业集团公司与四名台商联合出资在城关镇创办了中外合资绍兴三江箱包有限公司。吴肖根在三界工作时认识的一个同乡冯某找到吴,提出与吴肖根个人签订私下协议,共同承包箱包有限公司的意向。吴肖根为获取冯某提出的一半利润,帮助冯承包公司,就同吴丽说:“冯某提出来要和我承包箱包公司,我的身份不允许,你出面和他一起承包。”
吴肖根把草拟好的协议交给吴丽,让吴出面与冯某签约。通过吴肖根在董事会上的支持,冯某取得了该公司的承包经营权。心知肚明的冯某清楚,把吴丽拉上实际上就等于把吴肖根拉上,给吴丽好处其实也就是给吴肖根好处。这样,吴肖根不出一分钱,就让吴丽当起了名誉合伙人,并兼任了冯某公司的出纳和报关员。
在冯某承包期内,吴肖根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经营过程中的一些急需资金,提供管理和税收、进出口等方面横向协调等方面的方便。从1996年到1998年间,吴丽除按月领取工资、奖金外,先后从箱包公司的帐外帐中累计分得几十万元利润,与吴肖根平分。
对此,用吴肖根的话说:“一是不想与冯直接发生经济关系,让别人抓了把柄。二是我与吴丽有特殊关系,我也是抬抬她,借机给她点钞票,算是对她的回报。”
吴丽的弟弟也得到了吴肖根的照顾。1998年左右,三江公司要建造嵊州国际大酒店,吴丽的弟弟就动用父亲和姐姐的关系,去跟吴肖根说要求承包其中的一部分装修装潢工程,吴肖根考虑到工程的进度等因素,同意从整个装潢工程中分包工程量近300万元的两个楼层及主楼的电器工程给吴勇海承包。承包大酒店装潢工程的陶某为维系与吴肖根的关系,能够在以后承接工程得到吴的关照,只得按照吴肖根的意思,从工程中割出一块“肥肉”来给吴弟做,让他从中获利不少。
令人忧权力监管多“黑洞”
吴肖根的发案与追诉,使人们把目光集聚到了官员从商的反向思考上,有识之士指出,在官员权力监管中的“黑洞”亟待消除。
在“官商一体”的身份掩护下,吴肖根可以轻松地贪污、挪用数百万元而不被人发现。1999年8月,当时兼任三江集团董事长的吴肖根利用嵊州顶峰电厂(系三江集团与嵊州市电力公司合资成立)关停之际,指使电厂出纳黄某将100万元帐外资金取现后,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占为己有。
1998年4月,原嵊州市城关镇镇长李百尧想炒股发财,要从三江集团借款。吴肖根明知个人借款是违规操作,但仍大方地表示同意,只是提出要以企业的名义借款。这样,李百尧联系到了嵊州市第四丝厂,与三江集团签订协议,分三次将138万元公款提走了。
正如公诉人在庭上指出的,“吴肖根是一个反面典型”,吴肖根一手握着权力,一手连着企业,权钱一体的模式,不利于政府调控,也不利于政府对经济活动服务和管理。其在城关镇党委书记和三江集团董事长这两个岗位上竟游刃八年之久,这种现象值得人们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