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社会新闻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被偷的信用卡被狂刷四万八
www.zjol.com.cn  2004年08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家住宁波江东区的凌小姐心情很不错,因为困扰了她半年的那场关于她与乐购超市的官司,她一审胜诉,这意味着丢失的近五万元钱基本可以拿回来了。

  由于此案涉及到信用卡的安全性问题,被告又是乐购超市和浦发银行两家知名单位,从凌小姐正式起诉的那天起,这场官司就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

  偷来的卡居然能轻松购物

  事情缘于今年年初的一宗盗窃案,1月5日,住在宁波市区王隘一村的凌小姐一回到家,就发现不对劲,家里乱糟糟的,像是有小偷光顾过了,果然,她发现信用卡连同一些首饰都不见了。

  由于信用卡上还有钱,当晚,凌小姐就通过电话在银行挂失,但到第二天,她发现,信用卡上还是有近五万元钱不见了。

  经过查询发现,当晚有人拿着凌小姐的卡到乐购超市疯狂购物,消费金额达4.8万元。刷卡签名为“袁永军”,结算银行为浦发银行,消费发生在该卡挂失前。

  超市营业员忙昏头了

  据了解,凌小姐所持有的是中国银行的信用卡,乐购超市则是特约商户。

  当晚,凌小姐的信用卡被疯狂刷卡后,留下的签名却是“袁永军”,而且营业员承认是男性。这些均与信用卡左下角的持卡人信息不符。

  今年3月23日,凌小姐正式将宁波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补偿这48007元损失。

  凌小姐认为,这笔钱的丢失,是因为乐购超市未能履行应尽的审查义务才导致的,另外“浦发银行是收单行,要负连带责任。”

  法院:是男是女总能看清吧

  今年4月30日,宁波海曙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乐购超市强调自己已经履行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即要求实际的持卡人出具身份证明,并将号码摘录。

  被告浦发银行则认为自己只是结算银行,并非原告所认为的收单银行,因此不需要承担责任。

  由于案情比较简单,法庭只开过一次庭,当事双方各自出示证据,昨天为判决。

  法院认为,“核对持卡人的身份是指全面核对,即除核对持卡人的身份证与其本人是否一致外,还应核对持卡人所持的信用卡上的身份资料与其身份证上的身份资料是否一致。”

  而本案中,拿凌小姐的信用卡在被告乐购公司进行消费的为“袁永军”,这个人是男性,与原告的身份情况明显就不对,被告乐购公司应在核对该人的身份情况后拒绝受理“袁永军”使用凌小姐的信用卡。

  因此,海曙法院判决,乐购超市对凌小姐的损失负全责,要在判决生效后五天内一次性赔偿凌小姐的全部损失48007元,而浦发银行只是结算银行,与凌小姐的损失没有直接关系,无须承担责任。

  乐购可能要上诉

  昨天下午,得知法院的判决结果后,乐购公司代理律师金先生表示,这个判决“对我们可能过重了,正在考虑上诉。”

  据宁波乐购公关部负责人董先生说,当时营业员只核对了签名,可能是凌小姐并没有在自己信用卡背后的签名栏里签名,而冒领人则签上了“袁永军”,当时营业员小姐忙乱中只匆匆看了背后的签名和冒领人的身份证明,就提供了刷卡服务。


来源: 都市快报  作者:

相关稿件:
 
 生活资讯 更多 
 联系方式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0571-8531103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