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类价格违法行为可举报 www.zjol.com.cn 2004年08月2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今年10月1日起,13类价格违法行为可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他人利益;用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用诱骗手段达成交易;变相提高或压低商品价格;违反法律法规牟取暴利;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行政机关乱收费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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