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林,湖州人,家里开着一个绸机作坊,生活殷实。去年7月,朋友以两年180万收益的巨大诱惑,说服王晓林与妻子一起去广东,投入3万多元,买了8份广州绿丹兰产品,加入传销网络,做起了发财梦。
后来,王晓林的下线中有一人发现这就是传销,坚决要求退钱,王晓林夫妇越想越不对劲,决定退出传销网络。但“组织”竟找了黑道人物追杀他们。两人东躲西藏,有家难回,最后只好向政府求助,目前湖州市工商局和公安局已介入此案的调查。
其实,王晓林这样的案例在我省各地都出现过,昨天,省工商局公布了今年以来我省查处的5大传销典型案例,希望群众擦亮眼睛,看清传销与变相传销的欺骗本质。
临安非法传销“天狮”产品案
2003年3月以来,李淑英以天狮临安专卖店的名义,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花1680元买一份保健品成为业务员,就获得发展下线业务员的资格,并通过发展下线的多少提取奖励。至案发,已发展下线90余名,销售天狮保健品23万元。李淑英还以会员的形式在临安组织从事“亚洲生活网”产品的非法传销活动,共发展会员21人,销售产品12.9万元。李淑英已被逮捕。
长兴“仙妮蕾德”变相传销案
“营销网络”也是近来变相传销者惯用的伎俩。师爱琴、强国华缴纳2650元钱获得“仙妮蕾德”店主资格后,从2003年5月起开展营销活动,参与者购买培训套盒后,可加入营销网络,上线从发展下线以及下线的销售业绩中提取奖金。今年3月12日本案被长兴县工商局查获。
温岭“雅玫琳儿”变相传销案
利用亲朋关系是传销案的惯用手法。温岭雅玫琳儿案中,郭祎颖、颜彬彬夸大功效和收益,利诱同事及亲友:首先购买或认购3.5万元到4.5万元不等的产品,取得小代理商资格;小代理商业绩达10万以上,再购买3.5万元产品,就可以成为中代理商,可继续发展下线直至大代理商。至案发,两人名下已有3个中代理商和15个小代理商,经营业绩达25万余元。
舟山“完美”夫妻变相传销案
国家规定,转型企业必须设立店铺方可雇用推销人员。但周松儿夫妻从2003年9月起,从事中山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的“无店铺销售”活动,介绍他人购买产品加入营销网络,形成上下线关系。到2004年3月案发,两人已发展下线124名,销售额26万元。
杭州“雷克瑟丝”因特网变相传销案
互联网使传销行为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杭州人章琴珍从去年10月起打着“电子商务”的名义从事变相传销活动,以交纳13457元购买一份“雷克瑟丝”的产品作为入会条件,每一名下线都能得到一个编码,可以随时上网查询组织结构、销售额、奖金等。每发展一个下线,章琴珍可拿到100美元。章琴珍直接发展的下线有5名,间接发展的下线数十名。
3个月查处55起传销案
今年以来,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我省部分地区有抬头之势,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呈现出向农民、下岗工人、退休人员甚至在校大学生发展的趋势,传销内容由原来的实物传销转为“拉人头”,传销组织转入地下,有些还利用互联网进行操作。我省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行动,仅4-6月就立案查处传销、变相传销案件55起,移送警方查处5起,罚没款300万元,取缔传销窝点22个,遣散人员1546名。
省工商局与省公安厅昨日联合发文,要求对传销这种“经济邪教”加大查处力度,继续给予迎头痛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