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十万家庭受益“援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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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9月0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本报杭州8月31日讯(通讯员吴颖记者汪成明)全省首批10万户低保家庭,将持有省法律援助中心颁发的法律援助卡,今后当事人无需其他经济证明,即可以申请免费打官司,援助卡今天在杭首次发放。同时,我省法律援助机构也为困难群体特别是外来务工者开通了“绿色通道”。这是笔者从今天在杭召开的我省贯彻实施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统一的法律援助卡的受益人为我省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群众,他们在遭遇法律难题时,均可享受免费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一系列的法律服务,老弱病残者,还可以享受通过电话预约上门的便利服务。首批10万张法律援助卡,将从今天起分期分批发放到全省各市、县的困难群众手中。 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的“绿色通道”也从今天起开通,今后出现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会主动介入,以使事件能得到妥善、及时、有效的解决,以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针对涉及民工基本生活问题的欠薪事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直接受理,适当放宽对当事人的经济审查标准,对遇到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工伤赔偿案件,可以先受理后再补办有关证明材料。年内法律援助中心还将在全省监狱、劳教所等场所,建立法律援助站,为服刑、劳教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链接】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民事法律援助: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涉及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通讯员吴颖记者汪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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