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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四十米爆竹炸瞎眼
www.zjol.com.cn  2004年09月0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8月27日,余姚市消协调解了一起爆竹伤害案,被爆竹炸瞎眼睛的受害者获赔7万元。

  今年5月31日,余姚市西南街道谭家岭村村民茅某的儿子结婚,为了增加喜庆气氛而燃放爆竹。此时,苏家园村的姚某正好路过谭家岭村,遇到熟人后一起驻足交谈,谁知一只爆竹升空后偏离方向,在离姚某不远处爆炸,爆竹内坚硬的土块正巧砸中姚某的左眼,姚某顿时失去了知觉。由于伤情十分严重,医院当天为姚某实施手术摘除了眼球。之后,还将实施第二次手术安装假眼。

  事故发生后,茅某急忙与出售爆竹的余姚市南门副食品市场的个体户朱某联系,两人到医院看望了伤者,并陆续预付了1.4万元赔款。6月7日,姚某家属和茅某带着剩余的爆竹向余姚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对此案展开调查后发现,姚某当时所在位置与燃放点相隔40多米远,并且中间隔了两幢房屋、一条小河、一条马路,如此远的距离炸得人眼球脱出,足见爆竹威力之大。消协工作人员为此检查了爆竹,上面标注的厂名是湖南省浏阳市新建出口花炮厂,燃放说明写着:本产品系高空礼花类,发射高、声响大,应远离50米以外观赏。按常规,围观者不可能在50米外观看,而且上面不足2厘米长的引线,燃放者更是难以达到这个要求,显然设计上存在缺陷。经进一步调查,爆竹是慈溪市的一烟花爆竹批发商陆某批给朱某的。

  8月3日,余姚人民法院出具伤残等级认定书,评定姚某为7级伤残。8月27日,消协召集所有当事人进行调解,批发商陆某、零售商朱某和燃放者茅某一次性赔偿姚某7万元,费用由三方共同负担。


来源: 宁波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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