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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农民”护绿最怕无证施工
www.zjol.com.cn  2004年09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风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金先生反映,他们公司负责种植的绿化一般有一年的养护期,在养护期内绿化带经常遭其他施工单位破坏,损失极大。

  绿化公司难题多

  在业内,绿化公司常自比为“城市农民”。它们在城市的生态建设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它们将公共地带或者小区楼盘的绿化工程从开发商手里承包过来,种下了形形色色的植物后,当然还要确保它们的成活率。因此在绿化工程的合同中,绿化公司按规定有一年的养护义务。在养护期内,绿地如果出现问题,绿化公司必须重新种过。

  金先生所在的绿化公司就经常遭遇翻工。他说:“在公司的养护期内经常有单位、部门经过有关单位的审批后,在我们负责维护的绿化带内进行施工,这样就像是合法地损害我们的利益。而那些没有经过审批的施工,对绿化的破坏更大,向上面反映后,行政执法部门也只能对施工队进行处罚,而不能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失,要讨回损失的话只能通过打官司。”

  虽然这样的破坏带来的损失每一次只有上千元,最多也不过万把元。金先生说:“为了这么点小钱打官司不值得,再说要打的话一年到头不用干别的事情了。”

  在另外的绿化公司那里,金先生的话得到了证实。杭州另一绿化公司搞规划的洪小姐说:“这些施工单位在某一处破坏的绿化是损失不大的,但是我们公司要维护好些地方的绿化,施工地方多了,公司的损失就大了。”

  承包单位拿钱就走

  为了施工方便,几棵树挪一挪,在施工单位看来是小事,更何况树并不是他们种的。

  文一路某工地上一位姓徐的小包工头这样告诉记者:“我们承包到活以后,把自己该干的干完,拿了钱就走,树不树的我们不管。”

  金先生最怕的就是这种小单位的承包工地和未经审批的建筑单位。“对方如果审批过,给我们造成损失后,我们还有地方找。而没有审批的建筑队,干完活就没了影,找谁赔偿都不知道。”

  对于金先生的难题,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下城区建设局绿化办。一位姓骆的女士说:“解决的途径还是有的,我们就可以帮忙调解。”

  骆女士说,施工造成的损失纠纷要调解,首先要确认产权单位,如果施工单位是在绿化带的同一产权单位的名下施工的。问题就比较好办,产权单位一般不会要求绿化公司重新施工。“而这以外的情况,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施工单位经过审批,出现纠纷可以通过我们调解,调解不成,再诉诸法律途径。如果施工单位没有审批的话,那就只能靠行政执法了。”

  但是行政执法罚到的款项也进不了绿化公司的账目,还是没有办法弥补他们的损失,“更何况很多时候我们连对方人也找不到。”得到这样的结论,金先生很懊恼地说。

  对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主要是施工地段的统筹规划不到位,地面绿化都搞好了,其他的工程还没做好,这样当然是破坏多多了。”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实习生 张道生 本报记者 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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