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却遇“法律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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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9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这几天,在平湖市打工的金跃良、顾秀金等民工又喜又忧,喜的是打了两年的欠薪官司,终于二审胜诉。忧的是,胜诉的判决书至今不能执行。 金跃良说:“在平湖市双龙衣业公司,我是锅炉工,妻子是成衣工,2000年底,公司将我1000元工资和妻子的4000元工资扣下,当作‘促产奖’,规定2001年如继续来工作,则在2001年5月底发放,否则取消。之后,我们没有拿到这笔钱,便与潘金英等20名职工多次到公司讨要共计60800元工资,讨了两年多,到今年2月才给我们中的14人支付了这部分工资的20%。” 去年8月,金跃良等20位民工委托律师向平湖市劳动局投诉双龙成衣公司。该局答复称,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已过两年行政执法追诉时效,不予受理。民工们不服,向嘉兴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以同样的理由败诉。民工们又向省高级法院再诉。今年4月,省高院审理认为,被上诉人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有履行责令双龙公司支付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的法定职责。“促产奖”实际包含在各上诉人2000年度的基本工资内,属于上诉人2000年度的工资。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法定职责。 但顾秀金说:“我们是6月2日收到省高院判决书的。然而几个月过去了,欠薪仍没解决。” 为此,记者与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沈科长联系。他说,他们已于6月23日向双龙公司发了限期整改指令书。7月1日,该企业也发来一个改正情况汇报,称早在2月14日就对20人中的14人支付了工资,只有6人未付。 记者又与民工委托的律师钱万平联系。钱说:“省高院要求执行的是民工们的全部工资(即所谓的促产奖)以及经济补偿金,而双龙公司2月份发给14位民工的只是促产奖的20%,而不是全部;此外,20位民工的经济补偿金也没有得到补偿。” 记者与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他们表示已与企业协商,但企业仍不肯足额发放欠薪,只同意给未解决的6位民工20%的欠薪。该局刘局长表示:“双龙公司欠薪的事,劳动监察大队还要与企业协商,争取早日拿出双方都认可的方案,使问题得到解决。”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洪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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